市場再度變天,昨夜美國證監會公布預定摘牌名單,加劇中概股前景憂慮,相關公司均有發文給予回應。關于加快中概回港上市節奏的話題也隨之而來,市場預計,有能力且符合條件的中概股公司可能會逐步選擇回港上市,與此同時港交所已經做足準備。
I 機構稱不會立刻退市,公司紛紛發文回應
《外國公司問責法》規則落地,但不會立刻退市,根據SEC于2021年12月2日公布的HFCAA最終實施規則,其明確了3年退市標準,SEC要以中概股提交的2021年報為基礎,判斷是否屬于PCAOB認定的無法開展檢查或調查的會計師事務所,從而被認定為“被識別公司”,只有在SEC連續三年將公司認定為“被識別公司”后,SEC方才會將公司退市。
相關機構表示,倘若中概股不能夠聘請一家滿足PCAOB審查要求的會計師事務所,那么如果2021年財報被放入,2022年財報為第二次,2023年財報為第三次,而大部分公司財政年結日為每年的12月31日,需在4月份之前提交年報,因此,中概股在連續三次被認定為“被識別公司”后,其被要求從美國退市的時間不會早于2024年初發布年報時。
3月11日早間,四家上市公司集體緊急澄清。 其中,百勝中國在港交所公告,根據該法案的現行條款,除非該法案獲修訂將公司排除,或PCAOB能夠在規定時間內對公司的審計師進行全面核查,否則公司的普通股將于2024年初從紐約證券交易所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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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陳茂波:已做好準備,迎接中概股回流
今年2月,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發表2022至2023年度財政預算案時提到,考慮到一些從事先進技術且具規模的科技企業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研發,但卻沒有盈利和業績支持,香港證監會和港交所正檢視主板的上市規則,研究在充分顧及相關風險的情況下修訂上市條件配合有關集資需求。陳茂波說,香港也為中概股回流做好準備,包括允許沒有不同投票權架構并屬非創新產業的公司在港第二上市,并給予雙重主要上市的發行人更大靈活性。
2022年,港交所放寬和降低二次上市門檻以吸引更多公司回港上市,同時為二次上市公司提供了對沖海外風險的“安全墊”,包括:
放寬和降低二次上市門檻:取消同股不同權大中華發行人第二上市必須是創新產業公司的規定,同時降低二次上市的市值要求。 拓寬雙重主要上市接納度:對于同股不同權和VIE結構公司,可以選擇直接申請雙重主要上市,無須為了完全符合聯交所的上市規則及指引而改變該等架構。 為已二次上市的公司提供了上市地位變更的指引,包括發行人證券的交易大部分由海外交易所轉移到香港、自愿轉換至于港交所作雙重主要上市、從主要上市海外交易所除牌等幾種情形。精選: 中概股“東歸”迎利好,當前已有34家機構在港設立子公司
I中概回港上市“5問5答 ”
關于中概回流趨勢,以及港股市場的影響,華盛資訊整理了投資者可能存在的5個疑問,并結合給出市場機構的相關觀點。
目前中概股回流港股的方式分為雙重上市與二次上市。在港外上市的中概股可以尋求在港雙重首次上市(dual primary listing),即將港交所和港外股票交易所均作為首次上市地。雙重首次上市需要同時遵守兩地幾乎所有的上市規則,但可以享受納入滬港通所帶來的豐富流動性,也可保證在海外極端摘牌情境下主上市地位不受損。對于二次上市,港交所在 2020 年 3 月總結稱,在港申請二次上市比首次上市 “更為簡單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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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具體上市方式上,越來越多中概選擇了比公開發售更為快捷的介紹上市,就在昨日,中國造車新勢力頭部企業:蔚來已成功登錄港交所。
精選:“介紹上市”與“公開發售上市IPO”有何區別?
中概股如果扎堆回歸港股市場,有可能對港股市場的流動性、交投和估值水平帶來一定壓力。
中金表示,這個壓力第一是新增融資,正常情況下,我們測算的年均600億港元新發融資規模(相當于港股2021全年IPO融資規模的18%)不算很大,但發行節奏存在變數;二是潛在海外投資者減持。在未來面臨潛在摘牌的極端情形下,有可能會因此損失部分海外投資者,例如那些只能納入美國上市股份的海外ETF基金、又或者一部分對投資區域、稅率、交易工具等有較多限制的海外投資者等。
不過,除了比較確定的ETF外,其他部分投資者涉及到主觀意愿等因素判斷難以做到精準的估算。我們根據主要公司的持股結構粗略匡算潛在減持壓力可能在3%左右,相當于年均800億港元。不過需要再次提示的是,這可能只在摘牌或退市的極端情形下才會出現。此外,上述也只是一個靜態的估算,更多資金流入、如納入滬港通投資范圍、公司回購等都可以起到流動性上的對沖效果。而從更長期角度,我們認為更多中概股回歸對港股意義重大,將進一步鞏固港股市場作為區域金融中心、以及中國“新經濟橋頭堡”的地位,也將有助于吸引更多資金在香港沉淀。
中金表示,相比美股,盡管港股存在整體市場深度相對不足、成交不夠活躍(港股過去一年日均成交1600億港幣、換手率~80%,成交超5000萬港幣公司僅占13%)、整體估值中樞較低(當前PB<1的公司占比58%)等問題,但港股市場頭部更為集中且距離亞洲投資者更近等特點使得頭部和優質公司可以獲得很多傾斜,因此龍頭公司在市場環境和公司基本面較好情況下,其估值和交易換手率并不遜于美股。
須承認的是部分中小市值公司后回歸的確也可能面臨成交活躍度不足的一些問題。但中期來看,估值和成交活躍度更多取決公司自身基本面。從已回歸港股的15家公司的案例來看,二次上市后并沒有明顯改變公司股價和估值走勢,甚至換手率也并不亞于美股。正因如此,已回歸的二次上市公司已經有相當部分股份轉到港股交易。
基本符合二次上市條件的中概股:約35家,包括騰訊音樂、愛奇藝、拼多多和唯品會等。
另有25家公司或在未來3~5年內符合赴港二次上市規則,包括貝殼、陸金所控股、知乎、達達集團等。
暫時不滿足二次上市條件的中概股:約197家,78%的美國中概股暫時難以滿足港股二次上市門檻,但其市值僅占總規模的9%左右。
相比A股,港股在上市條件、周期、資本管制等多方面因素下成為多數公司的首選。相比A股較為嚴格的上市制度,港股則更加市場化和更具包容性(《中資企業上市:擇地、擇時、擇勢》),因此香港也成為海外中概股回歸的首選上市地。對于符合條件的中概股公司而言,赴港二次上市對企業沒有太多新增成本,同股同權、香港聯系匯率制度也可將股份遷移成本降至最低,因此選擇回歸香港都不啻為一個“百利而無一害”的后備方案。同時,阿里巴巴、京東、網易等一批龍頭公司已經赴港二次上市也給其他中概股公司起到帶頭示范效應。
事件回顧:
中概股進“預摘牌名單”事件快評證監會深夜回應查看相關公司發文澄清(全文)參考:中金:中概“東歸”及對港股流動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