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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醫藥領域反腐風暴正在展開,經過層層審核把關的部分醫藥上市公司也被波及。這說明,股票上市審核和日常監管也應當成為反腐敗的重要環節。因為忙忙碌碌的“醫藥代表”、形形色色的“醫療學術推廣會”、或明或暗的招投標“回扣”,很多灰色收支都可能包裝為看似正常的財務賬目。
股票市場是信息市場,投資者和上市公司更多的是在財務報表和運營質量方面相互選擇,即上市公司業績突出、運營前景好就會受到投資者青睞,上市公司也會在做大業績蛋糕上狠下功夫。而對于有沒有商業賄賂行為、有沒有虛標產品價格等問題,投資者未必那么關心。但證券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以及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上市中介機構應當充分盡責,對上市醫藥公司有無重大賄賂行為、虛標價格行為、難以解釋的大額收支等進行核查,并要求企業進行必要說明。
顯然,不少證券中介機構并非不了解醫藥行業亂象,而是篤信“民不舉官不究”,以企業上市為最高目標,與發行人(即上市公司)一起“把賬做平”。事實上,很多醫藥上市公司推廣費用高、研發投入少,這些在審核環節并非無跡可尋。因此,從證券監管部門、交易所到各個中介機構,都應加強專業審核和監督。建議監管部門完善相關反腐敗審核規則,督促中介機構加以落實。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消除沉疴必須立體考慮。我國是人口大國,人們對醫藥服務的需求是多層次的,構建供給穩健、創新驅動、價格合理的醫藥支撐體系,需要激發市場主體的力量。加大反腐力度,讓醫藥領域市場競爭更加公平有序,是必要之舉。具體可考慮措施如下:
第一,要完善政策措施,鼓勵醫藥行業將有限的資金更多投入到藥物和醫療服務的研發上。提高科研院所研發人員待遇,同時,允許符合條件的一線醫藥從業者參與到相關研發中,獲取相應報酬。
第二,提高醫務人員基礎薪酬待遇,降低與業務量掛鉤的獎金比重甚至取消該類獎金。明確參與學術活動和藥品推廣交流活動的規范。
第三,對于設備、藥品、耗材等交易中的合理銷售費用,采取專家評估制度,由細分行業協會發布自律規則,企業據此自律。對于銷售費用異常的企業,由市場監管部門稽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懲處。
第四,對于數量龐大的“醫藥代表”進行分流整治。任何涉及利益輸送、行賄受賄的人員,發現一律依法懲處。
(作者董少鵬是《證券日報》副總編輯、人大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本文轉自8月12日環球網,歡迎關注人大重陽新浪微博:@人大重陽,微信公眾號: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