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雷達財經 文|楊洋 編|深海
7月5日晚間,ST同洲公告稱,于近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2022)粵03民初2939、2947、4552號等】和《民事裁定書》【(2022)粵03民初5201-5205、5207-5209、4664、4665、4680號】等相關法律文書。
根據《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顯示,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涉及徐廣忠、陳玲飛等113名投資者的訴訟索賠案件做出一審判決,準許投資者汪小林、董青等37名投資者撤訴。
據公告,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述案件,現已對其中的113宗案件審理終結并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深圳市同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各原告支付賠償款(公司向徐廣某、陳某飛等113名投資者賠償損失527.72萬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10.38萬元)。
雷達財經注意到,早在2021年7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提前確認職工薪酬負債;滯后確認資產減值損失;虛構銷售收入,同洲電子被深圳證監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袁明被給予警告,并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30萬元罰款,作為實際控制人處以60萬元罰款。此外,公司還有多位高管被罰。
隨后,不少受損投資者向ST同洲提起民事訴訟索賠。
值得一提的是,ST同洲順利實現“摘星”,避免了退市風險。根據公告,該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開市起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并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ST同洲”變更為“ST同洲”,股票代碼仍為“002052”,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仍為5%。
天眼查顯示,ST同洲成立于1994年,注冊資本為7.46億元,公司的主營業務為廣電智能設備研發、制造、銷售與服務業務和鋰離子電池及電池組的研發、制造與銷售業務,于2006年6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
業績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該公司營收約9544萬元,同比增加489.0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約4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