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壹財信
(相關資料圖)
作者:江 崢
深圳市聯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域光電”)是一家主要以ODM模式為國際品牌商或區域品牌商提供差異化、定制化LED照明產品的公司,其產品主要應用于戶外、工業照明領域,且以外銷為主。
5月11日,深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2023年第29次審議會議結果顯示聯域光電成功過會。聯域光電本次擬募集資金65,908.65萬元,主要用于智能照明生產總部基地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高管兼職信息遺漏
截至5月4日,聯域光電共提交了6版招股書,《壹財信》在瀏覽招股書上會稿(簽署日期2023年4月27日)及公開資料后發現,招股書中對獨立董事的兼職信息或披露不全。
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57號——招股說明書》,規定,發行人應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人員的簡要情況,主要包括:(七)兼職情況及所兼職單位與發行人的關聯關系,與發行人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人員的親屬關系。
據招股書,樊華先生為聯域光電的獨立董事,除兼任廣東飛進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外無其他兼任情況。但據簽署日期為2023年4月的東風股份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報告書(草案),樊華先生于2022年8月起任東莞市貝特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于2022年11月起任廣東豪德數控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而該兩項兼職信息均未在聯域光電招股書中進行披露,不知道是哪方信息披露出現問題。
(截圖來自東風股份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報告書(草案))
存在同樣情況的還有獨立董事錢可元先生。據招股書,錢可元先生除任聯域光電獨立董事外,兼任清華大學深圳國際研究院信息學部研究員、華毅瀛飛(浙江)科技有限公司經理、秋田微獨立董事、愛克股份獨立董事、深圳市聯誠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誠發”)獨立董事、江蘇博睿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博睿光電”)獨立董事和北京青熠科技有限公司監事。綜上,招股書共披露其在7家公司兼職,其中2家為上市公司。
據隆利科技2022年年度報告,錢可元先生于2022年12月起還任隆利科技的獨立董事,而該項任職信息也未在聯域光電招股書中進行披露。
(截圖來自隆利科技2022年年度報告)
截至目前,錢可元先生已兼任3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據企查查,聯誠發和博睿光電處于上市輔導進行中。
外協廠商成被執行人
據首輪問詢回復,聯域光電將部分業務委托給外協供應商,主要包括:深圳市新有機電設備有限公司(下稱“新有機電”)、東莞市博億五金有限公司(下稱“博億五金”)與東莞市新博億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下稱“新博億”),且均由符會新及其配偶葉小印控制。
2019年6月,聯域光電與新有機電開始合作;2019年底,博億五金成立并逐步替代新有機電的職能,因此2020年初聯域光電合作對象變更為博億五金。2019年至2022年(下稱“報告期”),聯域光電向新有機電和博億五金采購機加工等委托加工服務,采購金額分別為236.96萬元、609.76萬元、1,658.93萬元和572.32萬元。
2021年起,聯域光電向新博億采購表面處理等委托加工服務,2021年和2022年采購金額分別為588.07萬元和434.27萬元。
報告期各期,聯域光電支付的委托加工服務費總額分別為236.96萬元、609.76萬元、2,247.00萬元和1,006.59萬元。
據首輪問詢回復,2020年度至2022年度,博億五金、新博億來自聯域光電的收入占其總收入比例較高,均超過80%??梢哉f,博億五金、新博億為聯域光電提供了“專項服務”,而令人驚詫的是這兩家公司卻被法院列為了被執行人。
據民事裁定書(2022)粵1973財保2702號,2022年7月,廣東省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凍結被申請人新博億價值9.24萬元的財產。
(截圖來自民事裁定書[2022]粵1973財保2702號)
據企查查,2022年9月,新博億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金額為7.11萬元;2023年5月,博億五金和新博億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金額為25.00萬元。
(截圖來自企查查)
另外,據首輪問詢回復,新有機電和博億五金與聯域光電在具體合作方式上,為其子公司東莞海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東莞海搏”)提供駐場服務,并向聯域光電支付廠房租賃費,各期支付的租賃費分別為11.56萬元、23.49萬元、69.17萬元和未披露。
據招股書,東莞海搏對外轉租的廠房其出租方未取得房屋產權證,因而無法核實權屬證明,或可能存在被產權人或相關政府機關要求發行人搬遷而無法繼續使用該等物業,以及由此引發與轉租承租方發生物業使用爭議等風險。
綜上,招股書中獨立董事兼職信息或存在遺漏,或是保薦機構編制招股書過程中未盡責;另外,外協廠商新有機電和博億五金多次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或也存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