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連續13年財務造假 江蘇舜天擬被定格處罰1000萬_天天速看料
時間:2023-07-04 06:01:40  來源:楊森律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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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日,江蘇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者江蘇舜天)披露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3〕37號)。

經查,江蘇舜天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相關資料圖)

2009年起,江蘇舜天與隋田力洽談開展專網通信業務(即隋田力組織開展的自循環業務,江蘇舜天內部稱通訊器材內貿業務)。

江蘇舜天知悉其在專網通信業務中的墊資或通道作用,且應當知悉專網通信業務是虛假自循環業務。

江蘇舜天通過參與通訊器材內貿虛假自循環業務,2009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共計虛增營業收入10,333,448,392.98元,虛增營業成本9,398,996,635.72元,虛增利潤總額934,451,757.26元。

2022年4月30日,江蘇舜天發布《江蘇舜天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將通訊器材業務的收入確認方法由總額法調整為凈額法,對2009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進行了追溯調整,該公告中調整后的財務數據仍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中國證監會擬對江蘇舜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

關于索賠條件,廣州楊森律師團隊認為,暫定為:在2010年4月1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間買入江蘇舜天股票(600287),并且在2022年11月5日之后賣出或者繼續持有該公司股票而產生損失的投資者,可以考慮選擇起訴主張權利。具體最終以法院判決為準。

具體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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