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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9日,鼎龍文化股份有限公司(ST鼎龍或者鼎龍文化或者公司)公告《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前期會計差錯進行變更。
對前期會計差錯的更正涉及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及2022年第三季度的合并資產負債表及合并利潤表列示科目的調整,調整后將相應減少公司2021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58.45萬元,減少2022年第一季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471.81萬元,減少2022年半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635.40萬元,減少2022年第三季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641.37萬元。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
關于索賠條件,廣州楊森律師分析認為,暫定: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間買入ST鼎龍股票(002502),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賣出或者繼續持有該公司股票而產生損失的投資者,可以考慮選擇起訴索賠。
當然,這也只是投資者的訴權,是否有因果關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審理作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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