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 文|馮秀語 編|深海
5月29日,*ST中捷收到深交所發出的2022年年報問詢函。深交所在對公司年報進行事后審查的過程中,關注到*ST中捷2022年財務報告被年審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為年審會計師無法就公司以持續經營假設編制2022年度財務報表的恰當性獲取充分、恰當的審計證據。
年報顯示,報告期內*ST中捷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09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260.92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2.97億元。因本期期末經審計凈資產為負且2022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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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鑒于*ST中捷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年審會計師對公司2022年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
此外,由于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最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公司股票交易繼續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對此,深交所要求*ST中捷結合生產經營狀況、重大債務、訴訟風險等情況,說明主營業務的持續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擬采取的提升主營業務持續盈利能力的相關安排及措施,并說明公司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財務報表的依據及合理性。
以及對照《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9.8.1條的規定,逐項自查說明是否存在其他應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除此之外,深交所還就公司營收和凈利潤下滑、財產被執行等事項提出問詢,要求*ST中捷做進一步的補充說明。
值得關注的是,2023年3月23日,*ST中捷收到證監會浙江監管局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2017年6月27日,廣州農商行、華翔投資分別與國通信托簽訂《國通信托·華翔北京貸款單一資金信托合同》、《信托貸款合同》。同日,在未經審議程序的情況下,中捷股份與廣州農商行簽訂《差額補足協議》,約定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廣州農商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約定的核算日未能足額收到信托合同約定的投資本金或收益時,中捷股份應向廣州農商行承擔差額補足義務。
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廣州農商行分別將信托資金15億元、10億元劃轉到國通信托;國通信托分別于同日向華翔投資先后發放信托貸款15億元、10億元。
對于前述對外提供擔保事項,公司未及時披露,也未按規定在2017年半年報至2020年半年報中披露。直至2020年11月6日,在收到廣州農商行要求公司承擔償還責任的函件后,公司才發布《關于重大事項的公告》,披露了前述事項。
基于此,浙江證監局依法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周海濤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天眼查顯示,*ST中捷成立于1994年,注冊資本為6.88億元,公司主營業務為工業縫紉機的銷售,主要產品為縫紉機頭、臺板及電機,此外還包括縫紉機零件、外購件及鑄件的銷售。
業績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營收約2.05億元,同比減少32.6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90萬元,同比減少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