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 文|馮秀語 編|深海
5月25日,廣州浪奇收跌1.8%,截至收盤股價為3.27元/股,總市值60億元。年初至今,公司累計跌幅達14.84%(前復權)。
消息面上,近期,廣州浪奇宣布開展重大資產置換,擬剝離日化業務,交易完成后公司將不再經營日化業務,主要業務將轉變為食品及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開發和運營。
(資料圖片)
不過,公司仍因前期財務造假事項面臨投資者索賠。5月17日,廣州浪奇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州中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2022)粵01民初805-806、2172、2175-2176等。
根據相關材料顯示,廣州中院已對上述57起訴廣州浪奇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廣州浪奇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丁某軍等57人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合共1509.23萬元。
此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黃某鋼等3人訴廣州浪奇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3案,涉案金額42.49萬元,目前三人均已撤訴;查某等59人訴廣州浪奇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59案,涉案金額2439.66萬元,目前仍在審理中;馮某等12人訴廣州浪奇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12案,涉案金額44.29萬元,目前尚未開庭。
廣州浪奇表示,根據重整計劃,公司對投資者索賠損失可能產生的債權已進行了預留,將按照重整計劃中規定的普通債權的清償方案予以清償。本次公告的訴訟案件對公司期后利潤的影響金額以最終審計結果為準。公司高度重視相關涉訴事項,將盡最大努力妥善處理并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雷達財經注意到,2020年9月,廣州浪奇發布關于部分庫存貨物可能涉及風險的提示性公告稱,公司倉庫存貨物賬面價值合計為5.72億元的存貨不翼而飛。同年,公司貿易業務暴雷,年度內共計提信用減值準備和資產減值準備共計約70億元,造成業績嚴重虧損。
然而,廣東證監局于2021年12月24日對廣州浪奇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21號)顯示,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存貨,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資金往來及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
基于此,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廣州浪奇給予警告,并處以450萬元罰款;對傅勇國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陳建斌、王志剛、鄧煜、黃健彬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對陳文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對王英杰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廣州浪奇的投資者維權訴訟時效截止日期為2023年9月25日,距今僅有4個月的時間。
天眼查顯示,廣州浪奇成立于1978年,注冊資本為18.35億元,公司業務提供高質素的日化產品和食品等快速消費品及服務。
業績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該公司實現營收約6.32億元,同比減少1.9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3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