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 寧致/作者 浮生 西洲/風控
回溯歷史,2007年,付建義、劉燕夫婦共同創立上海盛普流體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普股份”),此時盛普股份的實繳注冊資本為50萬元。上市前夕,盛普股份分紅3,800萬元,其中3,002萬元落到盛普股份控股股東“手中”,用于其對盛普股份的實繳出資。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值得關注的是,盛普股份聲稱控股股東僅進行房產租賃和實業投資。然而,控股股東不僅曾在2019年投資三千萬元建設生產項目,且在2022年8月取得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至此,關于盛普科技控股股東的真實經營情況,上演信披迷局。除此之外,盛普股份招股書披露的經營場所面積、土地使用權面積相加,仍不及其官網曾披露的占地面積數據,信披現“羅生門”。
一、控股股東生產項目或已建成,稱控股股東僅從事租賃與實業投資上演信披迷局
眾所周知,同業競爭會影響企業的獨立性,并且會侵害中小股東的利益。
反觀盛普股份,其控股股東上海至騫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至騫實業”)的曾用名中帶有“新能源設備”字樣而收到問詢,對此盛普股份解釋稱控股股東最初計劃從事相關業務,后因進行戰略調整,除房產租賃和實業投資外不再從事其他業務,2019年相關配件貿易僅屬于調貨性質。然而,事實上,關于至騫實業的真實經營情況,或值得推敲
1.1 控股股東曾用名含新能源設備字眼遭問詢,稱控股股東僅進行房產租賃和實業投資
據盛普股份簽署日2023年1月5日的招股書(以下簡稱“招股書”),至騫實業持有盛普股份60.56%的股份,是盛普股份的控股股東。
此外,招股書顯示,至騫實業曾用名為上海至騫新能源設備有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至騫實業由于曾用名帶有“新能源設備”字樣而受到深交所問詢。
據出具日2023年3月24日的《關于上海盛普流體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回復”),深交所要求盛普股份說明至騫實業的具體經營內容及其與盛普股份業務的相關性,至騫實業曾用名含新能源設備字眼的原因,并說明至騫實業曾向盛普股份采購配件的真實原因及銷售對象。
對此,盛普股份解釋稱,至騫實業系投資主體,實際經營業務為房屋租賃,與盛普股份業務無關。在成立之初,至騫實業擬計劃從事新能源行業設備及配件貿易類業務,因而取名中包含“新能源設備”字樣。
依照上述經營理念,2019年初,至騫實業存在向盛普股份采購西門子電機、變頻器等配件的情形,主要銷往灝卓實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灝卓實業”)和上海騰希電氣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希電氣”)。
其中,灝卓實業系盛普股份的客戶,騰希電氣系盛普股份的供應商,交易內容為西門子電機、變頻器、電纜、CPU等配件。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盛普股份會對上述電機、變頻器、電纜做一定備貨,當西門子配件經銷商或其他西門子配件下游客戶出現庫存和發貨暫時性缺口時,則可能會向盛普股份尋求臨時采購調貨調節余缺。
1.2 2019年,至騫實業與灝卓實業、騰希電氣之配件貿易屬于調貨性質
首輪問詢回復進一步指出,2019年,至騫實業與灝卓實業和騰希電氣之配件貿易即屬于調貨性質。盛普股份考慮到至騫實業原作為貿易主體,其通過至騫實業實現銷售。此次調貨具有偶發性質,后因至騫實業進行戰略調整,除房產租賃和實業投資外不再從事其他業務。
也就是說,按照盛普股份的說法,至騫實業成立之初計劃從事新能源行業設備及配件貿易類業務,后來至騫實業進行戰略調整,除房產租賃和實業投資外不再從事其他業務。
然而,事實卻并非如此。
1.3 2022年8月31日,至騫實業取得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
據信用中國公開信息,至騫實業在2022年8月31日取得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行政許可決定文書號為SJPX20220494。
據2015年3月1日及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的《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兩版管理辦法的第四條規定均指出,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未取得排水許可證,排水戶不得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城鎮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
上述情形是否意味著,至騫實業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是否存在具體生產活動?
事實上,至騫實業在2019年還曾投資三千萬元用于新建項目。
1.4 至騫實業耗費3,000萬元的投資項目,已于2019年初建成
據松江區生態環境局2018年6月14日發布的《上海至騫新能源設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至騫實業環評報告”),至騫實業購置位于上海市松江區車墩鎮聯營路615號39幢的已建成閑置廠房進行生產經營,主要從事機械設備、環保設備制造、加工、組裝、維修、銷售。項目建成后,預計年產全自動涂膠機220套、全自動機械手100套、全自動灌膠機200套,總投資3,000萬元。
據廣州綠網環境保護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綠網”)2019年1月22日發布的“上海至騫新能源設備有限公司項目”的自驗信息(以下簡稱“至騫實業自驗信息”),上海至騫新能源設備有限公司項目建設地點位于上海松江區車墩鎮聯營路615號39幢,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
不難看出,通過對比項目名稱、項目投資額、建設地點,至騫實業環評報告的項目與至騫實業自驗信息的項目為同一項目,可見,至騫實業耗費3,000萬元的投資項目已于2019年初建成,該項目年產全自動涂膠機220套、全自動機械手100套、全自動灌膠機200套。
也即是說,至少在2019年初,至騫實業或曾經具備設備的生產能力。
與此同時,招股書顯示,盛普股份的產品主要應用于新能源、汽車電子等產品的生產制造,具體包括光伏組建邊框涂膠機、接線盒點膠機、灌膠機以及動力電池電芯、模組、電池包的涂膠設備等。
不難發現,至少截至2019年,至騫實業與盛普股份的產品中,均包含涂膠機、灌膠機。
由上述情形可知,盛普股份聲稱控股股東至騫實業僅進行房產租賃和實業投資。然而,2022年8月,至騫實業取得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進一步研究發現,至騫實業耗費3,000萬元的投資項目或已于2019年初建成,該項目年產全自動涂膠機220套、全自動機械手100套、全自動灌膠機200套。倘若至騫實業上述項目如其自驗信息顯示已達產,其產品是否與盛普股份主要產品存在重疊?至此,關于盛普科技控股股東至騫實業的真實經營情況,上演信披迷局。
二、經營場所面積信披上演“羅生門”,官網與招股書曾現超兩萬平方米缺口
《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研究發現,盛普股份經營場所面積現疑云。
在被問及庫存商品體積與倉儲空間大小的匹配性時,盛普股份表示的確存在空間及產能受限情況。奇怪的是,盛普股份招股書披露的經營場所面積及土地使用權面積,與官網曾披露的公司占地面積存在差距。
2.1 二輪問詢中,被問及原材料體積、在產品、庫存商品數量及體積與倉儲空間的匹配性
據出具日2023年3月24日的《關于上海盛普流體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第二輪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以下簡稱“二輪問詢回復”),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盛普股份位于上海市松江區的主要廠房面積為2,643.68平方米和760平方米。而盛普股份各期末原材料余額約3,000萬元左右。
基于上述情況,深交所要求盛普股份說明各期末原材料的具體構成,原材料體積、在產品、庫存商品數量及體積與倉儲空間大小的匹配性。
2.2 盛普股份承認存在空間及產能受限情況,部分成品存放在公共區域內
在二輪問詢回復中,盛普股份回復稱,盛普股份2019年開始租賃聯營路615號39幢廠房用于生產,彼時盛普股份整體銷售規模尚小,生產場地較為寬裕,后隨著銷售規模的持續擴大,確存在空間及產能受限的情況,其通過以下方式擴大可利用面積、提高使用效率:
首先,加快周轉、降低庫存,提前與客戶確定交期并以此安排生產計劃,盡量做到成品組裝、測試完成后1-2天內即可完成發貨,從而減少成品在盛普股份內存放時間;
其次,盛普股份充分利用園區空間,其所在園區39幢廠房與相鄰37幢廠房間存在較大面積公共區域,在不影響園區道路通行情況下,盛普股份將在1-2天內將發貨的打包完成的成品存放在上述公共區域內,并由其生產部值勤人員看管,以此擴大可利用空間;
此外,盛普股份子公司上海甚是昌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甚是昌機械”)與盛普股份相距較近,考慮到盛普股份存在的倉儲用地緊張問題,其陸續租賃760平米廠房,預留部分場地,盛普股份部分打包后將存放3天以上的成品,即臨時轉移至甚是昌廠房內暫時存放。
也就是說,盛普股份的庫存商品與倉儲空間并不匹配,甚至需要將產品堆放在公共區域。
然而,問題才剛剛開始。盛普股份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疑點重重。
2.3 招股書披露盛普股份的經營場所面積合計7,114.18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1.4萬平方米
據招股書,截至2022年6月30日,盛普股份尚無取得權屬的物業。盛普股份向第三方租賃的經營場所總共有6處,面積分別為2,643.68平方米、760平方米、3,100平方米、304平方米、306.5平方米。
經計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盛普股份租賃的經營場所面積總計為7,114.18平方米。
此外,招股書顯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盛普股份擁有一項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為14,411.5平方米。
然而,上述招股書所披數據與官網公示信息相去甚遠。
2.4 盛普股份官網顯示,截至2022年5月總占地面積為5萬平方米
據archive回溯盛普股份發布日期為2021年12月2日的信息,盛普股份披露公司總占地面積為50,000平方米,擁有專業團隊180人。
而archive回溯盛普股份發布日期為2022年5月31日的信息,盛普股份披露稱,公司總占地面積為50,000平方米,擁有專業團隊200人。
通過對比兩次官網不同日期的內容不難發現,盛普股份的官網信息有所更新。但盛普股份的占地面積并未發生變化,均為5萬平方米。
可見,即使將招股書披露的經營場所面積和土地使用權面積相加,仍與官網曾披露的占地面積“大相徑庭”,兩者相差超兩萬平方米。
結合上述情形可知,盛普股份的庫存商品與倉儲空間不匹配,甚至需要在公共區域堆放成品。而在這背后,盛普股份官網曾披露的公司占地面積達到五萬平方米,遠大于招股書披露的經營場所面積和土地面積,令人唏噓。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在重重信披疑云的籠罩之下,盛普股份能否贏得資本市場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