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 文|肖文竹 編|深海
5月16日,深交所向金力泰發出問詢函。深交所注意到金力泰營業收入連續兩年下滑且連續兩年虧損,今年一季度凈利潤繼續虧損345.74萬元。
基于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結合近兩年一期所處行業變動情況、業務開展情況、市場競爭情況、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主要客戶及銷售金額變動情況、產品價格及成本變動情況等,量化分析近兩年一期營業收入大幅下滑及連續虧損的原因,相關因素是否具有持續性影響,是否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不利影響。請年審會計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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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金力泰“告期末公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3.02億元,較期初增長13.64%;按組合計提壞賬準備期末余額2372.68萬元,較期初上升2.37%個百分點。”的情況,要求公司補充說明報告期應收賬款余額、發生額及變動幅度與營業收入的匹配性,并結合付款模式、結算周期、信用政策等說明營業收入下降但應收賬款增長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通過放寬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等問題。
同時,深交所還就金力泰年報中存貨變動、其他應收款中應收股權轉讓款回款情況、報告期各季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差異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等方面要求公司詳細補充說明。
值得關注的是,金力泰5月11日披露,公司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應訴通知書》等有關材料,涉及2名自然人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公司、公司董事長兼總裁袁翔、公司董事兼執行總裁羅甸提起民事訴訟,訴訟金額共計44萬元。
投資者索賠的事實和理由為,2021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關于總裁及控股子公司總經理增持股份計劃的公告》:公司董事兼總裁袁翔及時任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羅甸計劃自本公告披露日(2021年6月15日)起6個月內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分別不低于1.5億元,增持金額合計不低于3億元。
2021年11月26日、2022年5月27日,公司分別披露《關于公司總裁及控股子公司總經理增持股份計劃延期的公告》,前述增持主體申請將此次股份增持計劃截止日最終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
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公司總裁及時任控股子公司總經理增持股份計劃期限屆滿暨實施結果的公告》,增持主體在增持承諾期間內增持公司股份0股,增持金額0元,未完成本次增持計劃。
針對上述增持未履行的事實,2022年12月21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作出《關于對袁翔、羅甸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決定》(深證上[2022]1179號)。
2位原告因上述增持承諾未得以實際履行導致損失,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請訴訟,不過本次訴訟事項尚未開庭審理。
另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力泰合計收到10名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公司、公司董事長兼總裁袁翔、公司董事兼執行總裁羅甸提起民事訴訟,訴訟金額共計2321.41萬元。
除此之外,金力泰還在今年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今年2月3日,公司公告表示近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天眼查顯示,金力泰成立于1993年,注冊資本4.7億元,公司于2011年5月份在創業板上市,是集研發、生產、銷售與服務于一體的高性能涂料企業。
公司2023年一季報顯示,公司2023年一季度實現營業收入1.6億元、實現凈利潤-345.74萬元,分別同比變動-6.07%、8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