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勝馬財經 徐川
編輯|歐陽文
(資料圖片)
5月15日晚,位于江蘇連云港的中藥龍頭——康緣藥業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人員近日收到江蘇證監局警示函。
公告顯示,公司的違規事項源于2019年年報中存在虛增研發費用的行為,數額達到了千萬級別,時任董秘也因此遭到監管點名。
警示函顯示,康緣藥業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經江蘇證監局核查,2019?年公司簽訂中藥配方顆粒研發合同,在支付研發費用?1050?萬元后,年末應按合同進展情況計入預付款,但公司按照支付金額全額確認了研發費用,該合同的研發費用確認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政部令第?76?號)第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規定。該研發費用占?2019?年公司合并報表利潤總額的?1.82%。
公司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尹洪剛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條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監管部門決定對康緣藥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醫藥行業屬性特殊,研發投入的會計核算一直比較繁瑣,同時由于研發周期普遍較長、研發模式多樣,涉及財務核算的事項較多,且處理方式復雜,部分醫藥企業可能出于某種目的和需求,利用研發費用確認及資本化時點的不同處理方式調節利潤,因此,研發費用相關會計處理一直是資本市場的關注重點。
根據警示函信息,此次康緣藥業違規行為除了涉及會計規則方面,時任董秘尹洪剛也存在“信披”工作方面的問題。
康緣藥業2019年年報中曾有這么一句話——公司負責人肖偉、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尹洪剛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江鎖成聲明: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
年報顯示,尹洪剛曾于2015年5月進入公司,2015年8月起擔任公司財務總監,2016年9 月起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 2019年12月起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公司副總經理。
2021年10月10日,康緣藥業披露稱,董事會近日收到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尹洪剛先生遞交的辭職報告,尹洪剛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上述所有職務,辭任后將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對于此次收警示函,康緣藥業在公告中指出:目前該合同已結束,公司已在?2022?年完成相應賬務處理,不涉及追溯調整,不會對未來的業績造成影響。
今年2月20日,康緣藥業發布2022年年報。年報顯示,2022年,公司營業收入為43.51億元,同比上升19.2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34億元,同比上升35.54%。
報告期內,公司銷售費用為18.68億元,同比增長17.99%;研發費用為6.06億元,同比增長21.29%。公司的銷售費用率和研發費用率分別為42.93%和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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