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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 文|林宜采 編|深海
近日,有ST廣珠(600382)的股民維權代理律師透露,針對該公司的虛假陳述索賠案出現重要進展,律師收到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判決書,法院在扣除部分要素后,一審判決支持了投資者的索賠訴請,判決ST廣珠向投資者賠付投資差額等損失。
2022年年報中ST廣珠披露顯示,截止2023年4月14日公司正在訴訟或訴前調解階段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訴訟案件39起,根據目前所掌握的投資者訴求及相關測算情況,公司本年度共預計投資者索賠損失1871.05萬元(含訴訟費3.52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ST廣珠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于2022年2月中旬被廣東證監局立案調查,2022年5月25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ST廣珠在2016年年報、2017年年報、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和2020年年報中未披露相關事項,導致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此外,2021年1月至3月期間,ST廣珠、明珠置地以預付工程款、預付投資款等形式,向養生山城等關聯方提供資金,上述關聯交易涉及金額6100.8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0.87%。
廣東證監局表示,ST廣珠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情況,導致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事項,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所述的違法情形。對ST廣珠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情況的違法行為,張堅力、鐘金龍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張文東、鐘健如、歐陽璟、李杏、幸柳斌、彭勝、周小華、張東霞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廣東證監局決定:一、責令ST廣珠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的罰款;二、對張堅力、鐘金龍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0萬元的罰款;三、對張文東給予警告,并處以120萬元的罰款;四、對鐘健如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的罰款;五、對歐陽璟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的罰款;六、對李杏、幸柳斌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的罰款;七、對彭勝給予警告,并處以55萬元的罰款;八、對周小華、張東霞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的罰款。
天眼查顯示,ST廣珠成立于1994年,位于廣東省梅州市,注冊資本7.89億元,公司從事的主要業務為:大宗商品貿易;參與實業投資,如參股、控股實業,對實業實施委托貸款業務;參與PPP模式項目合作,致力于土地一級開發建設;出租物業,對公司現有物業實施對外出租等業務。
2023年第一季度,ST廣珠實現營收約1.71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775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