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圖說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
時間:2023-05-05 17:03:14  來源:紅刊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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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作者:木木

2023年5月4日,*ST宏圖發布了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從中可以看到: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7日、4月28日、5月4日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2%,屬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3年修訂)》規定的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形。

經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函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6日已連續4個交易日收盤價低于人民幣1元。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2.1條的規定,若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人民幣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

除了上述事項,公司此前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事件進展也備受市場關注。據了解,目前*ST宏圖收到的只是《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最終的結果還需要等待《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確認,一旦認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8年4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買入,并在2022年1月1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登錄證券市場紅周刊官網,通過“民間維權”頻道進行在線維權,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征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索賠條件與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關于公司涉嫌存在的違法事實,從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經查,宏圖高科、三胞集團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一、虛假記載;(一)虛構交易,虛增收入和利潤;(二)虛減負債。二、重大遺漏。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擬決定:一、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對三胞集團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四百萬元的罰款;對袁亞非給予警告,并處以二百萬元的罰款;對檀加敏給予警告,并處以一百萬元罰款。對江蘇宏圖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二百萬元的罰款;對廖帆給予警告,并處以一百萬元的罰款;對錢南、李國龍、許娜、劉正虎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六十萬元的罰款;對王家琪、李浩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五十萬元的罰款。

二、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對楊懷珍、檀加敏、宋榮榮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二十五萬元罰款;對楊帆、儀垂林、辛克俠、鄒衍、施長云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二十萬元罰款;對李旻、鄢克亞、蘇文兵、林輝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十萬元罰款。

接下來,對于公司的相關事件進展我們也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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