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A股市場多家公司因此前年報財務數據涉嫌虛假記載收到監管部門的立案告知或處罰事先告知。涉嫌虛假記載的年報時間跨度少則一年多則連續多年,所涉嫌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虛增資產、收入及利潤亦或收購的子公司虛增利潤導致上市公司合并報表虛假記載等。
【資料圖】
*ST博天追溯調整五年財務數據并被立案
4月3日至11日,*ST博天(603603)的股價連續六個交易日跌停。回顧前情,公司3月30日晚間公告,公司對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和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同時對2022年一至三季度合并財務報表和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更正處理。其中,*ST博天全體股東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鑒證報告顯示,本次更正及追溯調整累計調減資產總額63102萬元,調減6.25%。
對此,上交所次日發來問詢函,顯示上述會計差錯調整涉及金額巨大,導致相應會計年度經營結果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偏差,嚴重影響投資者投資判斷。
但截至目前,*ST博天還未對上交所問詢函作出回復,與此同時,公司在4月3日晚間收到了來自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公司立案。
啟迪環境2017-2018年報涉嫌造假擬被罰
就在*ST博天被立案的同期,另一家上市公司——啟迪環境(000826)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迎來最新進展。
4月6日晚間,啟迪環境宣布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湖北證監局查明,啟迪環境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一、啟迪環境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啟迪環境涉嫌在2017年-2018年間,通過偽造虛假分包合同及節點結算單確認成本,虛構了相關PPP項目合同完工百分比,提前確認或虛假確認總包合同收入,導致啟迪環境2017、2018年年報中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項目存在虛假記載。
二、啟迪環境2019年公開發行綠色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存在虛假記載。2019年9月24日,啟迪環境向合格投資者披露了債券募集說明書,其中所含2017年、2018年財務數據虛假記載。啟迪環境最終成功發行債券(19啟迪G2,112978.SZ),募集資金5億元。
對此,湖北證監局擬決定:
一、對啟迪環境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罰款60萬元;二、對文一波、張仲華、王志偉、萬峰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0萬元;三、對文輝、李星文給予警告,并處罰款20萬元。
宜通世紀收購子公司后合并報表涉嫌虛假記載擬被罰
無獨有偶,4月6日晚間,宜通世紀(300310)也宣布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廣東證監處罰字【2023】2號)。
經廣東證監局查明,有關宜通世紀涉嫌違法的主要事實如下:
2016年10月,宜通世紀啟動重大資產重組,以發行2,178.99萬股及支付現金44,000萬元的方式向深圳市倍泰健康測量分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倍泰健康)原實際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對手方收購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總對價為10億元。收購完成后,倍泰健康成為宜通世紀的全資子公司,納入宜通世紀合并會計報表編制范圍。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通過財務舞弊行為,虛增收入證券代碼:300310證券簡稱:宜通世紀公告編號:2023-00729,734.39萬元,虛增成本5,260.99萬元,虛增利潤總額4,083.86萬元,分別占宜通世紀當期披露數額的3.7%、9.75%和15.67%,導致宜通世紀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廣東宜通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廣東宜通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更新后)》存在虛假記載。
對此,廣東證監局認為,宜通世紀公開披露的2017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有關行為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擬作出以下處罰決定:
一、責令宜通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二、對鐘飛鵬、郭漢鵬、石磊、李偉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受損投資者或有望索賠一定損失
“根據去年1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投資者若因證券虛假陳述遭受損失,即有權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而且此類訴訟不再以處罰前置作為起訴前置條件。”專業從事證券訴訟事務的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謝良律師指出,初步分析,在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30日期間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ST博天(603603)股票的權益受損投資者;或者,在2018年4月10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10月22日及之后賣出或持有啟迪環境(000826)股票或債券(19啟迪G2,112978.SZ)的權益受損投資者;亦或,在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間買入且在2022年11月5日之后賣出或持有宜通世紀(300310)股票的權益受損投資者,可預先在“索賠通”公眾號(suopeitong)登記損失情況,經核算損失符合初步條件者或有望索賠一定程度的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等損失(索賠條件或是否勝訴最終均須以法院認定為準)。
此外,需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的是,投資者若符合條件,可提供以下初步索賠資料:1、身份證證復印件;2、賬戶信息表或確認單;3、股票對賬單(對賬期間:首次買入該股票之日至今,最好僅含該單個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