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修蛟律師團隊:啟迪環境被預處罰,股民索賠條件進一步確定|世界今頭條
時間:2023-04-09 21:42:58  來源:李修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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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2023年4日7日,啟迪環境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啟迪環境,股票代碼:000826)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鄂處罰字[202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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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湖北證監局查明,啟迪環境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一、啟迪環境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啟迪環境涉嫌在2017年-2018年間,通過偽造虛假分包合同及節點結算單確認成本,虛構了相關PPP項目合同完工百分比,提前確認或虛假確認總包合同收入,導致啟迪環境2017、2018 年年報中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項目存在虛假記載。上述虛假列報主要存在于啟迪環境對宜昌、荊州、吉首、南寧四個項目的會計處理中。經匯總,啟迪環境在宜昌、吉首、荊州、南寧四個總包項目的核算中,虛報分包及總包工程量,共造成2017年年報虛增主營業務收入662,953,047.75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531,798,198.19元,虛增利潤總額131,154,849.54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8.70%;2018年年報虛增主營業務收入367,224,667.73元,主營業務成本259,259,705.10元,虛增利潤總額107,964,962.62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2.99%。

二、啟迪環境 2019年公開發行綠色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存在虛假記載。2019年9月24日,啟迪環境向合格投資者披露了債券募集說明書,其中所含2017年、 2018年財務數據虛假記載。啟迪環境最終成功發行債券(19 啟迪 G2,112978.SZ),募集資金5億元。

湖北證監局擬決定:對啟迪環境及相關責任人員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各處罰款。

2021年10月22日,《證券時報網》刊發署名深度調查文章:《啟迪環境調查:在建工程掛賬127億突擊減值為了啥》。2021年10日27日,啟迪環境發布《關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稱股票交易價格于2021年10月22日、10月25日、2021年10月26日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又稱,公司在關注到相關報道內容后已開展自查并進 一步核實相關情況。相關項目系公司出于業務戰略調整的需要,基于謹慎性原則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公司上級黨委啟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已經成立專項工作組對相關事項進行核實,敦促經營班子積極配合,回復監管機構問詢及社會輿論關注。還稱,2021年10月22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于對啟迪環境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21]第354號)。2022年3日1日,啟迪環境發布《關于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國內專業的證券維權律師團負責人、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修蛟律師認為,根據《民法典》、《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于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人員及其中介機構等因虛假陳述等的證券欺詐行為導致證券投資者權益受損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等。權益受損的證券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李修蛟律師團隊認為,啟迪環境股民索賠條件可暫定為:2018年4月10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間買入啟迪環境股票或債券等證券市場公開發行產品,并在2021年10月22日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的受損股民,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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