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議:浙江華遠未來盈利能力堪憂,出售子公司公允性或不足獲利上千萬元
時間:2023-03-25 15:56:28  來源:中滬網_L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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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滬網了解到,深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定于2023年3月27日召開2023年第15次上市審核委員會審議會議,屆時將審議浙江華遠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華遠”)的首發事項。

據悉,浙江華遠是一家專注于定制化汽車系統連接件研發、生產及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的主要產品為異型緊固件和座椅鎖,廣泛應用于汽車車身底盤及動力系統、汽車安全系統、汽車智能電子系統、汽車內外飾系統等。

據招股書顯示,浙江華遠本次擬募集資金30,000.00萬元,募集資金扣除本次發行費用后將用于公司“年產28500噸汽車特異型高強度緊固件項目”。


【資料圖】

(截圖來源于浙江華遠招股書)

中滬網查閱相關資料后,發現浙江華遠存在以下問題,核心產品毛利率持續下滑,未來盈利能力堪憂;出售子公司價格公允性或不足,浙江華遠獲利上千萬元;股權轉讓和股份支付選取公允價格合理性也存疑;供應商尚未成立便簽署協議,背后還指向浙江華遠前員工,報告期內還長期霸榜第一大供應商。

核心產品毛利率持續下滑,未來盈利能力堪憂

據招股書財務數據顯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以下簡稱“報告期”),浙江華遠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27,368.47萬元、34,574.47萬元、45,400.85萬元、20,420.18萬元;同期歸母凈利潤分別為3,018.73萬元、4,780.15萬元、19,993.56萬元、2,584.00萬元。報告期內,公司業績不斷增長,2020和2021年公司營業收入同比增長幅度分別為26.33%和31.13%,歸母凈利潤同比增幅度分別為58.35%和318.26%,其增速遠超營業收入的增速,尤其是2021年。

不過浙江華遠2021年歸母凈利潤猛增主要與處置子公司有關。2021年,浙江華遠處置子公司溫州華遠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華遠”),取得投資收益1.63億元。而這個事件在浙江華遠的審計報告中列為重大非經常性損益項目。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浙江華遠2021年歸母凈利潤為5057.17萬元,較2020年同比增長5.80%,遠低于營業收入的增速31.13%,而且也低于2020年公司歸母凈利潤的同比增長幅度。可見公司的盈利能力正在不斷下滑。

浙江華遠盈利能力的下滑與其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下滑有著較大的聯系。報告期內,浙江華遠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5.69%、35.56%、32.47%和29.89%,逐年下滑,2022年1-6月,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較2019年下滑了5.8個百分點。

報告期內,浙江華遠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于產品緊固件(包括異型緊固件和標準緊固件)和鎖具的銷售收入。報告期內,公司異型緊固件平均成本分別為毛利率分別為43.35%、42.10%、39.52%和35.82%。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異型緊固件毛利率較上年度分別下降1.25個百分點、2.58個百分點,2022年1-6月,異型緊固件毛利率較2021年度下降3.70個百分點。報告期內,公司標準緊固件毛利率分別為33.84%、32.26%、25.44%和21.86%,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標準緊固件毛利率較上年分別下降1.58個百分點、6.82個百分點,2022年1-6月標準緊固件毛利率較2021年度下降3.58個百分點。報告期內,公司鎖具毛利率分別為28.16%、28.81%、25.39%和24.37%,總體也呈現下滑的趨勢,2021年度,公司鎖具毛利率較上年分別下降3.42個百分點,2022年1-6月標準緊固件毛利率較2021年度下降1.02個百分點。

出售子公司價格公允性或不足,浙江華遠獲利上千萬元

前文提到,浙江華遠2021年歸母凈利潤大幅增長主要與處置子公司溫州華遠取得投資收益有著較大的聯系。不過,浙江華遠處置子公司溫州華遠的價格是否公允還有待商榷。

溫州華遠成立于2017年6月,其自成立以來主營業務為土地及廠房的租賃業務。為滿足未來生產布局規劃,聚焦自身主營業務,2021年6月24日,浙江華遠召開股東大會,同意將其全資子公司溫州華遠的100.00%股權,以20,125.88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溫州長江汽車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汽車”)。本次股東大會召開前,銀信(寧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已進場工作并開展了初步評估,但尚未出具正式報告。該轉讓價格參照初步評估及周邊同類資產交易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2021年6月30日,雙方就上述事項簽訂了《股權轉讓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股東大會召開前,溫州華遠于2021年6月21日完成減資,注冊資本從5,857.23萬元減少至3,710.00萬元。2021年7月26日,銀信(寧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2021年5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評估報告(銀信評報字(2021)甬第0824號),溫州華遠100.00%股權的評估值為21,185.42萬元。但評估基準日后,溫州華遠于2021年6月進行減資,注冊資本從5,857.23萬元減少至3,710.00萬元。溫州華遠股權的評估值扣除減資額后的價值為19,038.19萬元。因此,浙江華遠將溫州華遠100%股權轉讓給長江汽車比評估價值高出了1,087.69萬元。

此外,浙江華遠在出售溫州華遠100%股權后,浙江華遠及其子公司浙江華悅、浙江華甌仍租賃仍溫州華遠的廠房開展部分生產經營活動。2021和2021年,公司向溫州華遠支付關聯租賃費用分別為189.89萬元和183.04萬元。

股權轉讓和股份支付選取公允價格合理性存疑

浙江華遠除出售子公司的定價公允性或不足外,公司股權轉讓的價格其公允性也是令人質疑。

2019年11月5日,經華遠有限股東會審議通過,公司注冊資本由5,000.00萬元增至7,142.8571萬元,增資價格均為14.00元/出資額。其中,新增注冊資本1,428.5714萬元由麥特邏輯以折合人民幣20,000.00萬元的等值美元現金認繳;新增注冊資本714.2857萬元由臺州譜潤以人民幣現金10,000.00萬元認繳。本次增資完成后,麥特邏輯持有公司20%的股權,臺州譜潤持有公司10%的股權。

一年之后,2020年11月10日,經華遠有限股東會審議通過,溫州晨曦、姜肖斐、戴少微分別將其持有的華遠有限9.2857萬元、3.00萬元和2.00萬元出資額按14.00元/出資額的價格轉讓給尹鋒。

值得注意的是,尹鋒系浙江華遠股東臺州譜潤的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臺州譜潤的執行事務合伙人上海譜潤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80.00%的股權且擔任董事兼總經理。一年之后,公司卻仍以之前的價格向股東的實際控制人轉讓股份,而報告期內公司的業績是呈現不斷增長的趨勢,那么這其中股權轉讓的定價是否合理呢?這其中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呢?

另外,2020年12月29日,經浙江華遠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注冊資本由35,100.00萬元增至36,150.00萬元,增資價格為2.00元/股。其中,新增注冊資本1,050.00萬元由浙江華遠員工持股平臺溫州天璇、溫州天權、溫州天璣分別以現金出資400.00萬元、400.00萬元、250.00萬元,溢價金額1,050.00萬元計入公司資本公積。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股權激勵的權益公允價值參照2020年11月尹鋒入股價格14元/注冊資本,那么浙江華遠股權激勵涉及的股份支付選取的公允價格又是否合理呢?

供應商尚未成立便簽署協議,背后還指向浙江華遠前員工

報告期內,浙江格威特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格威特”)一直為浙江華遠的前五大供應商,其中2019年為第二大供應商,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均為公司第一大供應商,報告期各期,浙江華遠向浙江格威特采購的主要產品為線材,采購金額分別為1,292.21萬元、1,989.27萬元、2,809.12萬元和1,084.74萬元。

據招股書“重大采購合同”顯示,浙江格威特與浙江華遠簽署框架協議,簽署時間為2018年1月5日。值得注意的是,據浙江格威特工商信息顯示,浙江格威特成立于2018年5月31日。也就是說,浙江格威特都還尚未成立便與浙江華遠簽署了框架協議。

(截圖來源于浙江華遠招股書)

(截圖來源于浙江格威特工商信息)

據浙江華遠問詢函顯示,浙江格威特實際股東之一姜林海曾為他人借款提供擔保,并曾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其不便直接持股。林小丹、尤勝光于2018年5月因個人原因從浙江華遠離職,并入職浙江格威特。姜林海基于自身存在以上情況,而林小丹、尤勝光與其本人不存在親屬關系,因此曾在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期間委托林小丹、尤勝光代為持有浙江格威特的股權。林小丹、尤勝光從浙江華遠離職的時間剛好與浙江格威特成立時間無縫銜接,那么浙江格威特成立便與浙江華遠合作,其中林小丹、尤勝光是否扮演著重要角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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