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榕泰(ST榕泰)第二次被處罰,股民索賠有兩個條件
時間:2023-03-25 05:43:57  來源:李修蛟  
1
聽新聞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23年3月22日晚間,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廣東榕泰、ST榕泰,股票代碼:600589)公告稱收到廣東監管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廣東證監處罰字〔2023〕8?號)。公告顯示,ST榕泰涉及的主要違規行為有:一是廣東榕泰 2021?年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交易,2021?年半年報存在重大遺漏,相關披露存在虛假記載;二是廣東榕泰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大訴訟及進展情況。

廣東榕泰股民索賠專業律師

此前2020年5月22日,ST榕泰第一次遭到證監會立案,并于2021年5月15日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第二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則是在2022?年 12?月 28?日收到證監會分別對公司和原實際控制人楊寶生先生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 0062022046?號、編號:證監立案字 0062022047?號)。第一次行政處罰下達后,隨即有投資者提起了索賠訴訟,而目前ST榕泰將面臨證監會的第二次行政處罰,預計第二次行政處罰下達后,ST榕泰將再次面臨投資者索賠。

廣東李修蛟律師團隊提示廣東榕泰股民索賠條件有兩個:(1)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間買入ST榕泰股票并在2020年5月21日收盤時仍持有或后續賣出該股票的受損股民;(2)于2021年7月24日至2022年12月28日之間買入ST榕泰,且在2022年12月29日收盤后繼續持有或賣出該股票的受損股民,可以委托律師起訴索賠。訴訟資料提交:微信號13719131860,郵箱:sugio@vip.163.com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