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0日,徐州海倫哲專用車輛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海倫哲”或“公司”)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蘇證監罰字〔2023〕1 號)。經查明,海倫哲涉嫌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海倫哲 2016-2019 年年度報告涉嫌存在虛假記載。2016 年 2 月,海倫哲完成對深圳連碩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連碩科技”)100%股權的收購并將其納入合并報表范圍。2016-2019 年,為完成業績承諾,在未開展真實業務的情況下,連碩科技采用虛構銷售合同,虛構采購合同,制作虛假生產、出庫及物流等業務資料,通過深圳市愛喜德科技有限公司、黎某、曹某華等銀行賬戶進行資金流轉,形成造假業務閉環,進而虛增各期收入和利潤。
二、海倫哲涉嫌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半年度報告。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海倫哲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報告。
綜合上述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擬對海倫哲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三百五十萬元罰款,其中,針對2016-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事項處以三百萬元罰款,針對未按期披露2022年半年度報告事項處以五十萬元罰款。
根據證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釋,有證據證明信息披露義務人實施虛假陳述的,因此受損的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
目前,正推進這一索賠的廣州楊森律師團隊分析后認為,暫定符合以下條件的股民(包括機構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
在2017年4月26日至2022年9月18日之間買入海倫哲股票(300201),并且在2022年9月19日后賣出或者繼續持有該公司股票而產生損失的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
具體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營業部打印對賬單(打印時間段:該股第1次買入~打印當日)
【第2步】掃描或者郵寄給律師團隊
【第3步】律師團隊分析之后與你取得聯系簽訂代理手續
【第4步】律師接手起訴
可移步關注公眾~號“金融法律實務評論”
所需要的材料:
1、證券營業部打印蓋章版的對賬單(打印時間段:該股第1次買入~打印當日)
2、證券營業部打印蓋章版的賬戶查詢確認單
3、身~份~證復印件
4、聯系方式確認書
5、收款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