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友科技:產品退換貨“甩鍋”供應商 原材料質量檢測或存漏洞_世界快資訊
時間:2023-03-10 05:53:57  來源:金證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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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 木槿/作者 汀鷺 西洲/風控


(資料圖片)

2020年,風電行業受“搶裝潮”的影響而產銷兩旺,而江蘇常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友科技”)也抓住了搶裝潮的發展機遇,在2020年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實現翻倍增長。

隨著“搶裝潮”的退去,2020-2022年,常友科技的營業收入、凈利潤增速雙雙下滑,且毛利率呈總體下滑趨勢。問題不止于此。常友科技一方面稱,巴沙木芯材符合質量測試標準,其自行承擔2020年因印尼產巴沙木原材料而退換貨產生的相應費用,一方面以嚴重質量問題拒收供應商貨物并與之“對簿公堂”,最終敗訴而歸。至此,關于常友科技的原材料質量檢測機制,其能否有效實施?

一、賒銷高企異于同行,毛利率總體下滑持續盈利能力或承壓

現金流是衡量企業經營狀況是否良好,是否有足夠的現金償還債務,及資產的變現能力的重要指標。而此番上市,常友科技的營收及凈利潤增速“坐過山車”。

1.1 2020-2022年,常友科技營收、凈利潤增速坐“過山車”

據常友科技簽署日為2023年2月25日的招股書(以下簡稱“招股書”)以及簽署日為2022年9月21日的招股書(以下簡稱“2022年招股書”),2019-2022年,常友科技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08億元、8.57億元、6.2億元、7.4億元,2020-2022年,常友科技的營業收入分別同比增長177.94%、-27.71%、19.4%。

2019-2022年,常友科技的凈利潤分別為5,149.59萬元、10,369.17萬元、6,182.28萬元、8,753.92萬元。2020-2022年,常友科技的凈利潤分別同比增長101.36%、-40.38%、41.6%。

不難看出,2020-2022年,常友科技的營業收入增速和凈利潤增速均坐“過山車”。

1.2 2019-2021年“失血”嚴重,2019-2022年主營業務毛利率呈總體下降趨勢

據招股書及2022年招股書,2019-2022年,常友科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690.86萬元、-6,918.62萬元、-7,231.69萬元、6,817.01萬元。

顯然,2019-2021年,常友科技均處于“失血”狀態,2022年經營性凈現金流才轉負為正。

此外,2019-2022年,常友科技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45.99%、32.59%、24.1%、25.45%。

可見,2019-2022年,常友科技的主營業務毛利率呈總體下降趨勢。

招股書顯示,常友科技主營業務將產品分類為風電機組罩體、風電輕量化夾芯材料、其他風電配套產品、軌道交通車輛部件、罩體模具和其他復合材料制品。

2019-2022年,常友科技的風電組罩體產品的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3.45%、64.21%、61.35%、57.73%,毛利率分別為47.67%、36.5%、29%、31.08%。

顯然,風電組罩體產品占常友科技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均在50%以上,但毛利率總體下滑明顯。

在此背景下,常友科技賒銷現象加劇。

1.3?應收款占營收比重超五成,2019-2021年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均值

據招股書、2022年招股書,2019-2022年各期末,常友科技應收賬款、應收款項融資及應收票據合計金額(以下簡稱“應收款”)分別為1.93億元、4.69億元、3.92億元、4.32億元,占各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62.7%、54.73%、63.26%、58.43%。

招股書中,常友科技選取了山東雙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一科技”)、保定維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賽新材”)作為同行業可比公司。

根據上述可比公司的招股書及年度報告,2019-2021年各期末,雙一科技應收款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3.53%、33.93%、48.46%;維賽新材應收款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2.81%、27.11%、51.75%。

即2019-2021年各期末,上述2家同行業可比公司應收款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均值分別為43.17%、30.52%、50.1%。

需要說明的是,截至查詢日2023年3月9日,由于雙一科技和維賽新材未更新2022年年度數據,因此僅選取2019-2021年的數據進行對比。

可以看出,2019-2022年,常友科技的應收款占比均超過五成,且2019-2021年高于同行平均水平。結合毛利率總體下滑的情形,常友科技持續盈利能力或承壓。

二、產品退換貨“甩鍋”供應商,對簿公堂背后牽出原材料質量檢測之憂

假金方用真金鍍,若是真金不鍍金。2020年度,常友科技的部分產品存在千萬元退換貨,對此常友科技將原因歸于原材料印尼巴沙木芯材產品存在整體力學性能較差,穩定性能較差等質量缺陷。常友科技稱巴沙木芯材相關質量測試符合標準而發生退換貨屬于行業特殊情況,不存在因本身質量問題而導致下游客戶葉片產品發生質量損失的情形。常友科技主動承擔退換貨過程中的相關費用。

然而事實或并非如此。2021年,常友科技的子公司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兆庚新材”)卻以質量問題將印尼巴沙木原材料供應商告上法庭。

2.1 2020年退換貨上千萬元,解釋稱出于維護產品質量口碑而考慮

據2022年招股書,常友科技2020年度出現退換貨的情況,退貨、換貨金額分別為741.61萬元、748.26萬元,退換貨金額合計1,489.87萬元,退換貨率合計為1.74%。

對此,常友科技解釋稱,2020年度出現退換貨的主要原因是陸上風電搶裝潮刺激了風電輕量化夾芯材料的市場需求,但該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巴沙木的南美等傳統產地的供給不足,因此常友科技追隨行業趨勢嘗試采用印尼產地的巴沙木進行風電葉片芯材試制,后經客戶驗證,印尼產地的巴沙木芯材產品存在質量缺陷,出于維護產品質量口碑及保持長期業務合作關系的考慮,經雙方協商后進行退換貨處理,符合商業慣例。

也即是說,常友科技將退換貨的原因歸結為采用的原材料存在質量缺陷。而選用質量存在缺陷的原材料是行業慣例。

而實際情況或與上述情形“背道而馳”。

2.2?問詢回復表示芯材相關質量測試符合標準,退換貨屬行業特殊情況

據2022年招股書及招股書,兆庚新材是常友科技的子公司。

據簽署日為2023年2月25日《關于江蘇常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回復更新版”),深交所要求常友科技說明其產品質量控制制度,使用印尼產巴沙木替代南美等傳統產地的巴沙木生產的芯材產品在出廠前是否經過質量測試,退換貨過程中相關費用的承擔機制,對退貨產品核銷的具體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對此,常友科技回復提及,子公司兆庚新材嚴格執行《輕木GL認證證書》、《質量管理制度》等規定,對印尼產巴沙木原料采購入庫、生產加工、巴沙木芯材成品入庫均執行了質量測試。相關質量測試符合標準。

此外,常友科技的巴沙木芯材相關質量測試符合標準,發生退換貨的原因主要為常友科技跟隨行業的需求步伐,采購了大批來自印尼產地的巴沙木作為原材料,并且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無法前往印尼進行前期的質量管控。后來經過行業的驗證,發現來自印尼產地的巴沙木制品整體力學性能較差,并且穩定性能較差。

隨著2020年底國內陸上風電搶裝潮截止日的臨近,國內風電葉片用巴沙木芯材供應緊張局勢得到緩解,整個行業對印尼產巴沙木開始持保有偏謹慎的態度,常友科技出于維護產品質量口碑及保持長期業務合作關系的考慮,經雙方協商后進行退換貨處理。

同行業可比維賽新材的巴沙木芯材,也存在2020年度未滿足客戶性能指標及表觀要求而產生退貨的情形,2020年巴沙木芯材相關質量測試符合標準而發生退換貨屬于行業特殊情況

同時,常友科技回復稱,由于常友科技的巴沙木芯材符合質量測試標準,芯材產品不存在因本身質量問題而導致下游客戶葉片產品發生質量損失的情形,也未出現下游客戶向常友科技追索或訴訟的情形。

對于客戶退貨產品,常友科技承擔退貨過程中的相應費用并沖減相應產品的銷售金額。因退貨產品已按客戶定制尺寸進行切割而無法重復利用,故對其全額計提跌價,金額為741.61萬元。對于客戶換貨產品,常友科技承擔換貨過程中的相應費用

至此不難發現,常友科技表示選用芯材符合質量測試標準,存在穩定性能較差等瑕疵,屬于行業特殊情況。常友科技出于維護品牌形象而進行退換貨處理。

然而,常友科技“轉頭”便將巴沙木原料供應商“告上法庭”。

2.3?以質量問題起訴巴沙木供應商,聲稱含水率超標、嚴重霉變、摻假

據(2021)浙05民終1655號文件,在兆庚新材、湖州龍毅木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毅木業”)等買賣合同糾紛中,該案件于2021年10月14日立案,浙江省湖州市中級法院二審查明的事實與一審查明的一致,對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予以確認。

一審法院查明,2020年4月,兆庚新材與龍毅木業簽訂采購合同,約定兆庚新材向龍毅木業采購印尼巴爾薩木木方(光料)825立方米,單價為7,800元/立方米(含13%增值稅),合同總價約643.5萬元,總價以龍毅木業的實際到貨量為準。

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5月29日間,兆庚新材支付龍毅木業定金100萬元(含追加的定金50萬元)及貨款124.78萬元,期間龍毅木業交付貨物189.976立方米。后兆庚新材對于已接收的部分貨物表示存在質量問題,具體表現為含水率超標、嚴重霉變、摻假等,繼而要求退貨并拒絕繼續接收貨物。

需要說明的是,巴沙木為Balsa木的音譯,因此名稱或有細微差別。但對比可知,兆庚新材向龍毅木業采購的印尼巴爾薩木,和2020年度常友科技采購的印尼產地巴沙木,或為同一產品。

2.4?因無法提供明確的鑒定結論,法院判決對子公司兆庚新材請求不予支持

而判決結果顯示,兆庚新材陳述貨物存在含水率超標、嚴重霉變、摻假等質量問題,但無法從木料表面獲知,需要鑒定人員使用專門的顯微鏡進行檢測。經該院釋明,兆庚新材表示目前無法提供明確的鑒定結論

因此,一審法院對兆庚新材關于涉案貨物存在質量問題要求龍毅木業承擔相應責任的請求,未予支持。而二審中,浙江省湖州市中級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

可見,常友科技自稱巴沙木芯材相關質量測試符合標準,而發生退換貨屬于行業特殊情況,其主動承擔退換貨產生的相應費用。但實際上,子公司兆庚新材卻以印尼巴沙木存在質量問題,而與供應商對簿公堂,宣稱已接收的貨物存在嚴重霉變等質量問題。

那么退換貨的真實原因是什么?常友科技的說法前后不一,令人費解。常友科技以木材質量問題為由起訴巴沙木供應商,是否意味著其產品出現退換貨的原因涉及供應商原材料的質量問題?對此,常友科技所稱的退換貨屬于行業慣例又是否合理?存疑待解。

責任于心,待人亦在于心,沖擊上市背后,常友科技未來成長能力如何?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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