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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相關制度規則發布實施,其中,創業板第三套上市財務標準——“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正式啟用,符合條件的未盈利企業能夠在創業板上市。
“未盈利企業并非單指報告期內虧損的企業,而是指公司成立后一直虧損,截止到申報之前,仍然沒有實現盈利的企業。從這個意義上說,此次創業板允許未盈利企業上市,體現出巨大的包容性。”分析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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