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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的公告(2023年2月)》。處理結果顯示,杭州普安科技有限公司因抽檢不合格,被國網甘肅公司暫停產品中標資格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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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杭州普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7月22日,經營范圍包括研發、制造與銷售:電能表、用電信息采集裝置、電能計量箱、配電箱、儀表箱、端子箱、高低壓電器成套設備、電力監測及控制設備、配網自動化設備、電力通訊設備、儀器儀表及檢定裝置、水電氣熱計量自動化管理終端、工業自動化設備、自動化立體庫及倉庫設備、計算機軟硬件、信息技術產品、集成電路、電子元器件(上述產品涉及特種設備的憑證經營);機電設備工程、充電樁工程、電力電氣、能源工程的施工;電子產品、電力產品、計算機軟硬件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及成果轉讓;智能電網系統集成服務、數據信息咨詢服務、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經營的項目取得許可證后方可經營);(分支機構經營場所設在杭州市余杭區中泰街道富泰路21號1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杭州普安科技有限公司對外投資2家公司,具有1處分支機構。
根據通報顯示,抽檢不合格:2022年9月抽檢中,杭州普安科技有限公司供白銀供電公司電能計量箱其外觀檢查不符合標準要求,生產(出廠)日期2022年5月10日,屬于Ⅲ級質量問題。甘肅省公司組織抽檢,本次處理是因1次Ⅲ級質量問題。2022年11月1日-2023年4月30日在甘肅公司招標中,暫停電能計量箱中標資格6個月。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注: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