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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券商獲準自營參與碳排放權交易。近日,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證券、申萬宏源證券、華泰證券、東方證券等5家券商相繼發布公告稱,證監會對公司在境內合法交易場所自營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無異議。此外,上海證券報記者近日從華寶證券獲悉,該券商亦獲準自營參與碳排放權交易。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表示:“證監會對券商自營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無異議,一方面意味著證監會對碳排放權交易參與方范圍的放寬態度;另一方面,券商自營參與碳排放權交易,將提升碳交易市場活躍度,有助于促進碳市場價格發現功能,從而助力碳減排。”
相關券商表示,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和上述無異議函的要求,以服務實體經濟,降低全社會減排成本,推進經濟向綠色低碳轉型升級為目標,合規、審慎開展業務,并將相關業務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東方證券稱,公司開展碳排放權交易具有三大意義。一是能充分發揮大股東申能集團在能源領域的特有優勢,以產融一體方式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公司可依托股東的能源產業優勢和自身較為豐富的金融管理經驗,為客戶提供碳排放權的交易和風險管理工具,包括碳排放權的報價詢價、碳金融業務咨詢、研究等服務,助力企業進行成本控制和轉型發展,不斷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水平。
二是依托碳排放權業務,更好服務雙碳目標。通過設計開發以碳排放權為主要標的的金融產品,增加以產融結合為主要方式的金融創新方向,為早日達成“雙碳”目標、實現綠色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三是豐富業務品種,培育FICC全鏈條健康發展,以更多元化的投資品種提高盈利能力,增加投資避險手段。在高質量發展格局下積極擁抱“雙碳”目標,開展碳排放權交易業務,為公司FICC板塊長期發展提供新的賽道和機遇。
“未來,隨著碳交易的全面開放,證券公司將有機會拓寬自身業務類型,更加深入地參與碳交易市場,從而獲得收益。同時,證券公司也可以在合規的基礎上,積極開發碳排放權證券化產品,助力碳市場蓬勃發展。”陳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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