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全面注冊制來了三大事項須重點解決-環球觀天下
時間:2023-02-06 09:03:08  來源: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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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備受市場關注的A股全面注冊制改革終于正式啟動了。2月1日,中國證監會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涉及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主要制度規則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時對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前后相關行政許可事項作出過渡期安排。近兩年市場千呼萬喚的全面注冊制,這一次是真的來了。

全面實行注冊制不僅涉及滬深交易所主板、新三板基礎層和創新層,也涉及已實行注冊制的科創板、創業板和北交所。不過,這次改革的重中之重是上交所、深交所主板。經過30多年的改革發展,我國證券交易所市場由單一板塊逐步向多層次拓展,錯位發展、功能互補的市場格局基本形成。基于這一實際,改革后主板要突出大盤藍籌特色,重點支持業務模式成熟、經營業績穩定、規模較大、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優質企業。相應的,設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并與科創板、創業板拉開距離。主板改革后,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將更加清晰,基本覆蓋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不同成長階段的企業。主板主要服務于成熟期大型企業;科創板突出“硬科技”特色,發揮資本市場改革“試驗田”作用;創業板主要服務于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北交所與全國股轉系統共同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

不過,盡管這次全面注冊制改革借鑒了科創板與創業板注冊制的經驗,但這次主板的注冊制改革也有不同于科創板與創業板的地方,保持了“兩個不變”。比如新股上市,雖然主板新股上市的前5個交易日與科創板、創業板一樣不設漲跌幅限制,但自新股上市第6個交易日起,日漲跌幅限制繼續保持10%不變。同時,主板現行投資者適當性要求不變,對投資者資產、投資經驗等不作限制。

從全面注冊制改革的系列制度安排來看,是有利于全面注冊制改革的落地的,也是值得肯定的。不過,也正是基于全面注冊制改革的到來,A股市場有三大事項或三大問題,是需要管理層及投資者予以重點關注并盡早予以解決的。

首先是盡可能地完善A股市場的相關制度,尤其是要完善IPO公司的股權結構。注冊制改革歸根到底是一種市場化改革,即將新股發行市場化。實際上,注冊制改革是成熟市場的專利。但A股市場其實并不是一個成熟的市場。A股市場之所以急于推出注冊制,實行全面注冊制改革,無非是為了企業融資的需要,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的發展。

但由于A股市場不成熟,所以A股市場的注冊制改革很容易暴露出這樣或那樣的一些問題。比如,在成熟的股市里,注冊制并不會導致新股高價發行,但在并不成熟的A股市場,注冊制很容易引發新股的“三高”發行。也正因如此,這就需要股市的相關制度能夠盡可能地完善一些。而這其中尤其需要完善的就是IPO公司的股權結構。

目前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并不完善,雖然歷史上A股市場進行了股權分置改革解決了非流通股的流通問題,但卻并沒有解決大股東一股獨大的問題。目前上市公司一股獨大的現象較為普遍,一家企業上市,大股東少則控制著企業40%、50%的股權,多則控制著70%、80%的股權。這不僅嚴重妨礙公司結構治理,成為上市公司諸多問題的根源,同時也導致上市公司限售股占比太多,使股市成了大股東的提款機,成為影響股市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須對IPO公司的股權結構加以完善,除了國有股東必須控股的企業之外,其他企業上市,大股東持股不得超過企業總股本的三分之一。

其次是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嚴格執法。注冊制需要有法制化來保駕護航,而法制化并不能停留在法律法規的條文上,更需要落實在實際的監管與執法的過程中。現行的《證券法》提高了違法違規行為的成本,加重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但這需要落到實處。比如,注冊制強調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但就信息披露的違法行為,《證券法》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報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在這里,處罰100萬與1000萬的力度顯然是不一樣的。如果只是處以100萬或200萬元的罰款,就很難認為是從嚴執法了,就很難起到震懾違法違規者的效果。

此外,就是要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特別是要依法賠償投資者的損失。注冊制放寬了企業上市的門檻,一些企業也因此通過弄虛作假的方式混進了市場。對于這種造假上市的企業,從嚴格執法的角度來說,必須讓其退市。而與此同時,更重要的還是要賠償投資者因此而蒙受的損失。既可以由保薦機構來先行賠付,也可以通過特別代表人訴訟的方式來保護投資者利益。關鍵是要將相應的制度予以完善,使先行賠付制度與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常態化,成為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利器,而不只是一種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