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 白澤/作者 惜海/風控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歷經數十年的歲月,國營第八五三廠經過重組、改制、股改,發展成為陜西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達股份”)。2022年9月7日,華達股份成功過會,距離登陸創業板僅一步之遙。
然而上市背后,2020-2021年,華達股份的營業收入增速不敵同行均值,發明專利或行業中“墊底”。除此之外,華達股份一家參股公司由胡家貴夫婦控制,而該參股公司兩項專利發明人張金周,與華達股份的一項專利發明人“同名”。此外,華達股份控股子公司的專利發明人,“現身”該子公司的少數股東的專利發明人名單,是否存在人員共用的嫌疑?需要指出的是,華達股份高管及核心人員兩人曾現身第三方專利發明人名單,上市前夕“突擊”退出,兩人是否存在在外任職的嫌疑?或該打上問號。
一、行業排名下跌,發明專利數量或落后于同行
財務數據是企業盈利能力的直觀表現。與同行對比發現,華達股份的營業收入增速,同行的平均值。
1.1 2020-2021年,華達股份的營業收入增速低于同行均值
據華達股份簽署日為2022年8月24日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書”),2019-2021年,華達股份的營業收入分別為5.54億元、6.37億元、7.56億元。
據華達股份簽署日為2021年12月8日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2021年版招股書”),2018年,華達股份的營業收入為5.04億元。
招股書顯示,華達股份將中航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航光電”)、貴州航天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天電器”)、浙江永貴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貴電器”)、上海徠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徠木股份”)、東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通科技”)作為同行業可比公司。
據中航光電2019-2021年年度報告,2018-2021年,中航光電的營業收入分別為78.16億元、91.59億元、103.05億元、128.67億元。
據航天電器2019-2021年年度報告,2018-2021年,航天電器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8.34億元、35.34億元、42.18億元、50.38億元。
據永貴電器2019-2021年年度報告,2018-2021年,永貴電器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3.1億元、10.8億元、10.54億元、11.49億元。
據徠木股份2019-2021年年度報告,2018-2021年,徠木股份的營業收入分別為4.34億元、4.65億元、5.29億元、6.86億元。
據鼎通科技簽署日于2020年12月15日的招股書及其2020-2021年年度報告,2018-2021年,鼎通科技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05億元、2.31億元、3.58億元、5.68億元。
根據《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華達股份的營業收入的增速分別為9.94%、14.99%、18.68%,上述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的營業收入增速均值分別為8.87%、19.59%、28.32%。
顯然,從2020年起,華達股份的營業收入增速落后于同行均值的增速,并且差距逐漸拉大。
事實上,華達股份在國內電子元件企業的排名在2021年下跌。
1.2?華達股份在國內電子元件百強企業名單中,由第70名跌落至第97名
據招股書,華達股份主營業務為電連接器及互連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華達股份所屬行業為“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C39)-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C398)-其他電子元件制造(C3989)”。
據電子元件行業協會數據,在公示的2017年國內電子元件百強企業名單中,華達股份、中航光電、航天電器、永貴電器分別位列第72名、第11名、第21名、第36名。另外,徠木股份、鼎通科技未上榜該名單。
2018年國內電子元件百強企業名單顯示,華達股份、中航光電、航天電器、永貴電器分別位列第73名、第13名、第25名、第38名。另外,徠木股份、鼎通科技未上榜該名單。
2019年國內電子元件百強企業名單顯示,華達股份、中航光電、航天電器、永貴電器分別位列第74名、第14名、第24名、第55名。另外,徠木股份、鼎通科技未上榜該名單。
2020年國內電子元件百強企業名單顯示,華達股份、中航光電、航天電器、永貴電器分別位列第70名、第11名、第22名、第62名。另外,徠木股份、鼎通科技未上榜該名單。
2021年國內電子元件百強企業名單顯示,華達股份、中航光電、航天電器、分別位列第97名、第8名、第14名。另外,永貴電器、徠木股份、鼎通科技未上榜該名單。
且上述排名主要參考企業的規模實力、財務狀況、研發能力等指標。
此外,華達股份的研發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
1.3 2019-2021年,華達股份研發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
據招股書,2019-2021年,華達股份的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5.54%、5.27%、5.4%。
2019-2021年,中航光電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0.04%、9.34%、10.15%,航天電器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0.7%、10.15%、10%,永貴電器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0.05%、8.37%、8.26%,徠木股份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65%、5.42%、6.02%,鼎通科技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7%、7.82%、6.54%。
根據《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上述可比公司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的均值分別為8.83%、8.22%、8.2%。
顯然,2019-2021年,華達股份的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均低于同行可比均值。
除此之外,華達股份的專利數量也不及同行。
1.4 截至2022年2月,華達股份共取得3項發明專利不敵同行
據招股書,截至2022年2月28日,華達股份共取得專利80項,其中發明專利3項,實用新型專利75項,外觀設計專利2項。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航光電母公司取得1,239項發明專利、航天電器母公司取得140項發明專利、永貴電器母公司取得18項發明專利、徠木股份母公司取得13項發明專利、鼎通科技母公司取得22項專利。
不難看出,2020-2021年,華達股份營業收入增速低于行業均值的另一面,其研發投入占比也低于同行均值、發明專利數量行業墊底。需要指出的是,2021年,華達股份在國內電子元件百強企業的排名下跌至97位,較上一年下滑了27名。
再將目光移到華達股份的子公司。
二、員工參與參股公司的專利研發,雙方業務或存交疊
根據《金證研》于2022年12月22日發布的《華達股份:控股股東涉嫌同業競爭 子公司被剝離后資產不分家變身供應商》一文中提到,華達股份達股份的參股子公司控制權受到監管層的關注。
除此之外,張金周作為華達股份的股權激勵對象,或為該參股公司研發專利。
2.1 與參股公司華躍微波累計交易1.08億元,其實控人系胡家貴夫婦
據招股書,截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8月24日,西安創聯電氣科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聯創集團”)對華達股份持股46.8%,系華達股份的控股股東。陜西省國資委通過控制創聯集團間接控制華達46.8%的股權,為華達股份的實際控制人。
也就是說,華達股份系國有控股企業。
據招股書,西安華躍微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躍微波”)系華達股份的參股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9日,主要經營微波組件等,為華達股份主營業務的延展產品。華達股份、胡家貴夫婦及其關聯方分別對華躍微波持股20%、80%。
據華達股份簽署于2022年9月27日的首輪問詢函回復(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函回復”),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華躍微波均為華達股份的前五大供應商,華達股份向其采購成品后對外出售,采購金額分別為2,509.62萬元、1,915萬元、3,090.05萬元、3,243.16萬元,占華達股份采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為8.19%、5.92%、8.08%、13.48%,分別占華躍微波當期營業收入的85.97%、87.63%、92.23%、77.07%。
根據《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研究,2019-2021及2022年1-6月,華達股份累計向華躍微波采購1.08億元。
此外,華達股份表示華達股份及其董監高與胡家貴夫婦不存在資金往來的情況,不存在利益輸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華達股份及其董監高與胡家貴夫婦不存在關聯關系或其他密切關系。并且,華達股份核心技術歸屬清晰,主要從事業務的核心技術不存在與華躍微波重疊或共用的情況。
蹊蹺的是,華達股份的專利發明人與華躍微波的專利發明人“撞名”。
2.2 華躍微波專利發明人張金周,與華達股份專利發明人“撞名”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實用新型專利“一種S波段雙極化電磁偶極子天線陣子”,專利號為2020221722672,申請日期為2020年9月28日,申請人華躍微波,專利發明人為張金周、曾智、王浩、孫勇、李子崗、楊超。截至查詢日2022年12月28日,該專利的案件狀態為專利權維持。
實用新型專利“一種便于安裝拆卸的射頻同軸連接器”,專利號為2022202323799,申請日期為2022年1月28日,申請人華躍微波,專利發明人為李子崗、張金周、楊超。截至查詢日2022年12月28日,該專利的案件狀態為專利權維持。
在上述專利中出現的發明人張金周,亦同樣出現在華達股份的專利發明人中。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實用新型專利“一種臺階過度且末端短路的正交波導同軸轉換器”,專利號為2020206504366,申請日期為2020年4月26日,申請人華達股份,專利發明人為馬軍昌、郭嬿、山勝利、張金周。截至查詢日2022年12月28日,該專利的案件狀態為專利權維持。
事實上,張金周系華達股份員工。
2.3 張金周系華達股份微波器件設計所所長,并享有股權激勵
據招股書,2017年6月,華達股份制定《股權激勵方案》,擬采取定向增發的方式向不超過61名激勵對象定向發行不超過490萬股激勵股份,激勵對象為與華達股份簽訂了勞動合同,且在該崗位上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核心技術與管理人員、重要技術與管理人員、技術與管理骨干。
而在上述激勵對象中就包括張金周,其身份為華達股份微波器件設計所所長。
截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8月24日,張金周對華達股份持股0.06%。
2.4 華躍微波專利涉及射頻同軸連接器,該類產品為華達股份貢獻超四成收入
據首輪問詢函回復,華達股份的主要產品為射頻同軸連接器、低頻連接器、射頻同軸電纜組件。華躍微波的主要產品為微波模塊、微波器件產品。
而且,華達股份主要產品技術均為自有,華躍微波主要產品為根據華達股份研發設計方案確定對應工藝方案進行生產的微波模塊、微波器件產品,其產品屬于定制化產品,與華達股份產品存在差異性,不存在華達股份對華躍微波構成依賴的情況。
據招股書,2019-2021年,華達股份射頻同軸連接器銷售收入分別為2.33億元、2.55億元、3.53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2.4%、40.6%和46.97%,是華達股份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而在華躍微波授權的專利中,亦涉及到射頻同軸連接器。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華躍微波授權的“一種便于安裝拆卸的射頻同軸連接器”實用新型專利,公開了一種便于安裝拆卸的射頻同軸連接器,屬于射頻同軸連接器技術領域,具體是指一種便于安裝拆卸的射頻同軸連接器,有效解決了目前射頻同軸連接器拆卸安裝不方便以及防撞性能不夠好的問題,實現了便于安裝拆卸的射頻同軸連接器拆卸安裝方便以及防撞性能夠好的目的,是一種實用并便于安裝拆卸的射頻同軸連接器。
上述情形看出,華達股份的參股公司華躍微波,由胡家貴夫婦控制。然而在華躍微波的兩項專利發明人張金周,與華達股份的一項專利發明人“同名”。事實上,張金周系華達股份微波器件設計所所長,并享有股權激勵。
此外,招股書中提到華躍微波主要經營微波組件,系華達股份的延展類產品,且華達股份向其采購成品后對外出售。加之華躍微波申請的專利涉及到射頻同軸連接器,是否意味著華躍微波的產品也涉及射頻同軸連接器?還是作為華達股份的定制產品?且雙方現共同專利發明人,是否存在人員混用的嫌疑?
三、專利發明人“現身”控股子公司的少數股東,該合營方的下游領域現重疊
除了員工參與關聯方研發外,華達股份控股子公司的專利發明人,“現身”該子公司的少數股東的專利發明人名單。
3.1 益華電氣對控股子公司華達電氣持股40%,華達股份曾通過其轉貸百萬元
據招股書,陜西華達電氣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達電氣”)系華達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7日,負責低頻連接器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為華達股份主營業務的組成部分。
截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12月8日,華達股份、陜西益華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益華電氣”)分別對華達電氣持股50%、40%,其他為自然人股東,并且華達股份與自然人股東已簽訂表決權委托協議,約定由華達股份代為行使表決權。
2019年,華達電氣將109萬元貸款資金通過關聯方益華電氣轉回。
3.2 益華電氣由李權利控制,并承諾與華達電氣不會存在同業競爭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截至查詢日2022年12月28日,益華電氣的注冊資本為3,000萬元,寇簡明、李權利分別對益華電氣持股10%、90%。
據益華電氣簽署于2016年6月28日的公開轉讓說明書(以下簡稱“益華電氣公開轉讓說明書”),為避免同業競爭,保持業務穩步推進,華達電氣與益華電氣于2015年12月21日簽訂了《關于約定產品、市場范圍的協議書》,對于雙方的產品與市場范圍進行了細分約定,目前按照此劃分執行,華達電氣作為益華電子參股子公司不存在同業競爭情形。
截至益華電氣公開轉讓說明書簽署日2016年6月28日,李權利對益華電氣持股90%,系實際控制人。
即是說,益華電氣一直由李權利控制,并且其承諾不會與華達電氣存在同業競爭。
然而,華達電氣與益華電氣或存在人員混用。
3.3 華達電氣2019-2022年專利發明人賈快鴿,現身益華電氣2022年的專利發明人名單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一項名為“一種彎式防轉接觸件與絕緣基座的結構”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為2022203791993,申請日期為2022年2月24日,申請人為益華電氣,發明人為賈快鴿。截至查詢日2022年12月28日,該專利的案件狀態為專利權維持。
值得注意的是,華達電氣多項專利的發明人也名為賈快鴿。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一項名為“一種快速插拔電連接器雙重鎖緊推拉結構”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為2022212030224,申請日期為2022年5月19日,申請人為華達電氣,發明人為賈快鴿、趙欣、汪蓉、張會猛。截至查詢日2022年12月28日,該專利的案件狀態為專利權維持。
一項名為“一種電連接器可拆卸接觸件與絕緣基座的卡爪固定結構”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為2021208027775,申請日期為2021年4月20日,申請人為華達電氣,發明人為賈快鴿、汪蓉、程鑫、黨琪瑋。截至查詢日2022年12月28日,該專利的案件狀態為專利權維持。
一項名為“一種連接器推入自鎖式局域空間快速解鎖機構”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為2019210636774,申請日期為2019年7月9日,申請人為華達電氣,發明人為賈快鴿、王小松、楊歡、程鑫。截至查詢日2022年12月28日,該專利的案件狀態為專利權維持。
一項名為“一種PCB板螺母固定收鉚式線簧插孔”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為201921063676X,申請日期為2019年7月9日,申請人為華達電氣,發明人為賈快鴿、汪蓉、景詠詠、張強。截至查詢日2022年12月28日,該專利的案件狀態為專利權維持。
可見,華達電氣2019-2022年的多項專利發明人賈快鴿,現身益華電氣2022年的專利發明人名單。從專利申請的時間來看,賈快鴿是否已從華達電氣離職,而后成為益華電氣的專利發明人?還是賈快鴿同時參與兩家公司的研發專利?
需要指出的是,益華電氣稱與華達電氣,下游客戶領域存重疊。
3.4 華達股份主要產品包括射頻同軸連接器,下游客戶包括軍工企業
據招股書,華達股份主營業務為電連接器及互連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華達股份經過50余年的科研生產實踐,形成了射頻同軸連接器、低頻連接器、射頻同軸電纜組件三大類產品,廣泛應用于航空航天、武器裝備、通訊等領域。
另外,華達股份的產品主要應用于航空航天、武器裝備等領域,長期主要客戶為國有大型軍工集團及下屬院所等。
且2019-2021年,射頻同軸連接器的銷售收入占華達股份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42.4%、40.6%、46.97%。
不難看出,華達股份的第一大業務為射頻同軸連接器。
3.5?至少2016年益華電氣主營電連接器、元器件,主要應用于軍工領域
據益華電氣公開轉讓說明書,益華電氣的主營業務為電連接器、元器件等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從產品分類主要為軍用高/低頻連接器、電纜組件等。益華電氣客戶主要為軍工企業,主要應用于軍工領域。
此外,益華電氣生產的高/低頻電連接器及電纜組件,廣泛應用于軍用通信領域,深受國內各軍工企業及科研機構的信賴,其中SMA系列、SMB系列、SSMB系列、BNC系列、TNC系列等產品在軍用的短波、超短波電臺、車內通話器、救生系統,雷達天線、通信等設備上得到普遍采用,其中某系列是專門為某型裝備開發的微同軸連接器,填補了國內此系列產品的空白,XMW系列是針對新一代某型設備內通話器開發的,具有體積小,連接可靠等優勢。
據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截至查詢日2022年12月28日,益華電氣共取得1項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編號為01222Q30695R5M,覆蓋范圍是“射頻同軸連接器、轉接器/射頻電纜組件、微矩形連接器、超微矩形連接器的設計、開發、生產和售后服務;圓形連接器的生產和售后服務”,初次獲證日期是2007年11月9日,證書到期日是2025年7月24日。
也就是說,華達股份的控股子公司華達電氣,其多項專利的發明人賈快鴿,現身于華達電氣的少數股東益華電氣的專利發明人名單,而由李權利控制的益華電氣曾主要從事主要軍用高/低頻連接器、電纜組件等,而華達電氣的產品包括低頻連接器。
對此,益華電氣表示與華達電氣對于產品與市場范圍進行了細分約定,因此雙方不存在同業競爭情形。那么,益華電氣至今從事的業務是否還涉及射頻同軸連接器產品?其業務是否與華達股份的業務存在重疊?并且,益華電氣的下游客戶以軍工企業為主,或仍與華達股份的下游領域重疊。專利發明人賈快鴿究竟隸屬于益華電氣還是華達電氣?均不得而知。
而疑云遠未散去。
四、高管及核心人員曾現身第三方專利發明人名單,上市前夕“突擊”退出
好戲一場接著一場。華達股份的副總經理及核心人員,卻曾同時“現身”第三方企業。
4.1 副總經理郭嬿和核心人員雷峰濤,在華達股份任職超十年
據招股書,郭嬿,1992年7月至2019年11月,歷任國營第八五三廠二車間工藝員,陜西華達科技有限公司(華達股份的前身,以下簡稱“華達有限”)設計所高頻室主任、高頻設計所副所長、高頻設計所所長,華達股份線纜與組件設計所所長、副總工程師、設計研究院院長、信息化推動辦公室主任。2019年11月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8月24日,郭嬿任華達股份副總經理。
雷峰濤,系華達股份的其他核心人員,2004年7月至2020年9月,歷任華達有限技術員,華達股份線纜與組件事業部副部長、射頻與組件設計所所長。2020年10月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8月24日,雷峰濤任華達股份副總工程師、設計研究院副院長、射頻與組件設計所所長。
而在郭嬿履歷中提到的國營第八五三廠,則指原陜西華達無線電器材廠,系華達有限的前身。
蹊蹺的是,郭嬿和雷峰濤在華達股份任職期間,卻曾同時出現在另一企業的專利發明人名單。
4.2 郭嬿和雷峰濤曾系際恒電子的專利發明人,直到2022年10月退出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數據,截至查詢日2022年12月28日,發明名稱為“連接器電纜組件銅套剝線機及切削電纜屏蔽層的方法”的發明專利,于2016年3月22日申請,專利號為2016101643017,申請人為楊開源、陜西際恒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際恒電子”),發明人為楊凱源、劉傳亮、王偉,該專利的案件狀態為專利權維持。
2022年10月12日,發明專利“連接器電纜組件銅套剝線機及切削電纜屏蔽層的方法”進行了發明人和申請人變更,原發明人楊凱源、雷峰濤、郭嬿變更為楊凱源、王偉、劉傳亮;原申請人楊凱源、郭嬿、際恒電子,變更為楊凱源、際恒電子。
顯然,郭嬿和雷峰濤曾參與了際恒電子的發明專利,而際恒電子和楊凱源在2022年10月突然更改專利的申請人和發明人。
事情尚未結束。
4.3 際恒電子社保人數常年為0人,其于2021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際恒電子成立于2005年4月28日,經營范圍為電子產品及元器件、連接器及配件、電子漿料、新材料、電子產線自動化設備及信息產品的研制、銷售及技術服務等。
截至查詢日2022年12月28日,際恒電子共發生兩次投資人(股權)變更。2018年8月31日,際恒電子股東由張會林、楊長壽分別持股46.67%、53.33%,變更為張會林、楊長壽分別持股46.73%、53.27%。2019年2月26日,際恒電子投資人(股權)變更為張會林、楊凱源分別持股26.92%、73.08%。
2016-2021年,際恒電子的社保繳納人數均為0人。
據公開信息,際恒電子股東楊凱源、張會林及前股東楊長壽,均無其他關聯企業。
此外,招股中并未現際恒電子的“身影”。
有意思的是,“零人”的際恒電子在2021年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關于公示陜西省2021年第三批認定報備高新技術企業名單的通知》,際恒電子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不僅如此,際恒電子專利涉及的發明內容,或與華達股份的產品存重疊。
4.4 際恒電子上述專利涉及的內容或與華達股份子公司存重疊,且同獲得專項資金獎勵
據招股書,陜西華達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達通訊”)系華達股份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負責通訊領域的射頻同軸連接器、電纜組件等產品業務,為華達股份主營業務的組成部分。
而根據前述提及際恒電子的發明專利來看,發明內容涉及連接器、電纜等。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際恒電子的發明專利“連接器電纜組件銅套剝線機及切削電纜屏蔽層的方法”,屬于同軸電纜剝線機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連接器電纜組件銅套剝線機及用于切削去除多余電纜屏蔽層的工藝方法。
該專利的背景技術為“現有技術中,連接器電纜組件在銅套焊接后,電纜的屏蔽層是用手工剝離的,一般采用刀片,在使用刀片剝離屏蔽層時,力度由操作者憑手的感覺,如果力度過輕則無法將其剝開,如果力度過重則會損壞電纜芯線,而且操作過程中很容易損壞銅套,因此,會出現次品率高、生產效率低下、費時費力、不易操作等問題;此外,對于操作者而言,由于工具的安全性低,操作不當也容易造成人員的傷害?!?/p>
該發明專利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連接器電纜組件銅套剝線機,以克服現有技術中采用人工剝離屏蔽層,次品出現率高、費時費力的問題。其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上述連接器電纜組件銅套剝線機切削電纜屏蔽層的方法。
另外,華達通訊與際恒電子均獲得專項資金獎勵。
據西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2021年陜西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技術改造擬獎勵項目(設備投資50-1000萬元)的公示,際恒電子、華達通訊均獲得專項資金獎勵,項目類別均為設備更新。
簡而言之,高管郭嬿及核心人員雷峰濤分別于1992年和2004年進入華達股份后任職至今。蹊蹺的是,在第三方企業際恒電子的專利發明人中,郭嬿和雷峰濤曾同時出現。并且,郭嬿還曾系該專利的申請人之一。2022年10月,際恒電子將郭嬿及雷峰濤移出專利發明人,同時也將郭嬿移出了專利申請人。
此外,際恒電子研發的專利涉及同軸連接器電纜領域,與華達股份及其子公司華達通訊的業務或存重疊。有意思的是,“零人”企業際恒電子在2021年通過高新企業技術認定,同年還與華達通訊共同獲得政府的專項資金獎勵。上述種種巧合之下,郭嬿和雷峰濤與際恒電子究竟是何關系?郭嬿和雷峰濤是否存在在外任職的嫌疑?存疑待解。
千里之堤,潰于蟻穴。此番上市,華達股份能否經受住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