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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史上最倒霉公司!
西安鷹之航IPO
二次被抽到現場調查
第一次4天后撤回
卷土重來又被抽中
現場檢查發現六大問題
連續2次被證監會抽中現場調查!在凌通社的記憶中西安鷹之航是唯一或者少數的一家倒霉公司。
深交所網站信息顯示, 2020 年9月30日鷹之航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請并獲得受理,
然后, 2021 年 2 月24日撤回申請材料,這和,2021年2月19日被抽中收到《現場督導通知書》,才過去了4天。事實上,大家都知道,被證監會抽中線下調查的公司都是兇多吉少,所以大多數公司只要抽到就撤回。
和很多公司一樣,鷹之航在撤回后等待一年后就再次申報,深交所網站顯示,2022年3月30日“受理”。倒霉的是,2022年4月22日,鷹之航又被證監會抽中了現場調查,而這一回,公司也不能再撤回了,只能硬著頭皮迎接調查。更加1月5日公司在深交所的問詢函回復,在現場檢查中,發現了六大問題,雖然公司都進行了回復,但只要稍微仔細看一下,公司存在明顯不規范行為。
還有一個有意思的問題是,在IPO說明書和問詢函中,存在很多軍工的描述,開始以為是一家國企呢,但其實這是一家個人控制的純粹的民企。
第一次被抽到:4天后撤回申請
倒霉娃第二次又被抽中
現場檢查發現六大問題
01交接單日期早于 出庫單
現場檢查發現:
(1)經對發行人子公司襄陽三零一五進行收入細節測試,發現 2018 年至2021 年 1-9 月分別存在 3 筆、6 筆、2 筆和 5 筆交接單日期早于 U8 出庫單日期的情形;
(2)2018 年至 2021 年 1-9 月各期末發行人發出商品余額分別為 2,996.63萬元、2,599.78 萬元、1,591.75 萬元、1,631.63 萬元。發行人存在發貨(記錄為發出商品)一年以后確認收入的情況,2018 年至 2021 年 1-9 月各期累計金額為8,913.65 萬元,其中海航系 7,515.96 萬元,占比 84.32%;
(3)客戶同意發行人報價時間以客戶簽回報價單時間為準,海航、首航、天航等海航系客戶報價審核工作安排和內部審批流程較長;2020 年,海航系客戶對前期積壓未確認報價的部分訂單進行了集中結算,因此 2020 年末發出商品余額下降;
(4)部分客戶簽回報價時間較晚,可能導致收入滯后確認;
(5)會計師事務所收入細節測試無抽樣方法及抽樣過程,未見賬面到實物的檢查過程或實物到賬面的過程,未落實到具體賬面記錄憑證號,無法與賬面記錄進行關聯,與底稿描述的審計程序不一致
02未對銷售服務費計提預計負債
現場檢查發現:
(1)發行人與主要客戶簽署的合同均有質保條款,且海航、深航等主要客戶每年具有較為穩定的返修率,但發行人未對銷售服務費計提預計負債,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會計處理不一致;
(2)經對發行人報告期費用進行截止測試,西安鷹之航存在跨期 2 筆,涉及跨期金額 87,630.00 元,深圳鷹之航的費用存在 4 筆跨期,涉及跨期金額206,972.49 元。
請發行人說明:
(1)2020 年部分員工暫緩復工的情形下維修收入依然保持穩定的原因及合理性;銷售費用與收入規模的匹配性;運輸費及報關費與營業收入規模的匹配性;
(2)報告期內銷售服務費與產品、服務保修量的匹配性,銷售服務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差異及合理性;報告期內產品及服務換貨、退貨、召回、索賠的具體情況及后續處理情況;發行人預計負債計提的完整性與會計處理的合規性,并測算補充計提預計負債對相關財務數據的影響;
03對海航系客戶應收賬款壞賬計提不充分
現場檢查發現:
(1)發行人對海航系客戶應收賬款壞賬計提不充分,發行人報告期內未對海航系客戶應收賬款單項計提壞賬準備,僅按與其他客戶一致的賬齡法計提,雖 2021年初海航開始破產重整,發行人與海航簽署相關協議保障了回款,但 2020年末之前能否回款及回款比例存在不確定性;
(2)報告期內發行人相關年度存在明顯應收賬款減值跡象,但發行人未對海航系應收賬款單項計提壞賬準備,不符合中國證監會《監管規則適用指引—會計類第 2 號》的有關規定
04會計師事務所對發行人發出商品未函證
現場檢查發現:
會計師事務所對發行人發出商品未函證。會計師在實質性程序中對發出商品未執行函證程序,而直接采用替代測試,其解釋原因為發行人發出商品主要是單件金額小、數量龐大的維修件,根據以往函證情況,客戶不予回函,故直接采用替代程序核查。但底稿中未記錄以前發出商品函證情況,也未見發出商品相關控制測試
03未見對外投資管理職能部門對投資項目進行5選、策劃、論證籌備
現場檢查發現:
(1)2021 年 5 月 6 日,發行人董事會審議同意以現金 1,180 萬元收購武漢航鑫 10%股權、以 1,100 萬元增資以取得貴州東江 10%股權,過程中未見對外投資管理職能部門對投資項目進行預選、策劃、論證籌備;也未見上述對外投資決策經過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項目設立等階段;上述投資行為不符合發行人《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2)2021 年 5 月 6 日,發行人董事會審議同意以增資入股方式購買貴州東江 10%股權,約 9 元/股;同年 4 月,田新花(發行人實控人的弟弟薛建東之前妻,兩人于 2018 年 2 月離婚)以 256.02 萬元價格受讓貴州東江原股東全祖云、楊全明合計 15.45%股份,約 1.51 元/股;發行人入股時間與田新花受讓老股時間相近,價格差異較大。
06增值稅即征即退,信息披露不準確
現場檢查發現:
2018年至2021年1-9月發行人其他收益中增值稅即征即退金額分別為 1,282萬元、687.85 萬元、956.73 萬元和241.93 萬元;經查,上述增值稅即征即退金額中包含子公司三零一五部分軍工產品的增值稅退稅,2018 年 71.48 萬元,2020年128.92 萬元,并非增值稅即征即退,信息披露不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