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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木
2023年1月3日,中公教育發布了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協議轉讓部分股份完成過戶登記的公告。從中可以看到:近日公司收到魯忠芳及李永新發來的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證券過戶登記確認書》,獲悉魯忠芳及李永新本次股權轉讓事項已辦理完成過戶登記手續,股份性質為無限售流通股。
本次協議轉讓完成后,本次權益變動后,李永新持有上市公司972,611,3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5.77%,系公司第一大股東;魯忠芳持有上市公司921,148,49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4.94%,系公司第二大股東;魯忠芳、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上市公司1,973,759,83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32.00%。受讓方湖南省財信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財信常勤壹號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339,820,822股股份,約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5.51%;受讓方王駿飛持有上市公司158,803,785股股份,約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2.57%。
本次協議轉讓過戶完成后,李永新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第一大股東的變更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協議轉讓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李永新和魯忠芳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協議轉讓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及持續經營產生影響,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除了上述事項,公司此前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事件進展也備受市場關注。據了解,對中公教育的違法事實已經確認。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間買入,并在2021年12月1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登錄證券市場紅周刊官網,通過“民間維權”頻道進行在線維權,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征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索賠條件與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一、對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二、對李永新、石磊分別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三、對王振東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四、對桂紅植、羅雪分別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接下來,我們仍將持續跟蹤相關事件的進展,而符合維權條件的中小投資者,也可以通過相關合法途徑進行維權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