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觀熱點:深交所:禁止從事學前教育、學科類培訓企業在創業板發行上市
時間:2023-01-01 05:56:41  來源:鄭重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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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據深交所網站2022年12月30日消息,為更好地堅守創業板定位,支持更多優質創新創業企業發行上市,深交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進行了修訂,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6月12日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修訂后的《暫行規定》共13條,較原《暫行規定》增加4條,并對部分條款進行了小幅調整。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創業板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評價標準,制定研發投入復合增長率、研發投入金額、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等評價指標,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豁免適用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等部分指標(第三條)。

二是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增加相關行業限制。明確禁止產能過剩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淘汰類行業,以及從事學前教育、學科類培訓、類金融業務的企業在創業板發行上市(第五條)。

三是進一步壓嚴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發行人申報時應進行自我評估,提交關于符合創業板定位要求的專項說明。保薦人應就發行人自我評估中涉及的事項進行盡職調查并出具專項意見(第七條、第八條)。

四是提高信息披露要求,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中就其是否符合創業板定位進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第九條)。

【我是鄭重,江湖人稱光頭幫主,一位做了20年財經記者、專注于中長線的投資者。所有提示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炒股有風險,入市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