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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7日晚間,有“千億鋰王”之稱的國內鋰電巨頭江西贛鋒鋰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表示,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西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根據公告,贛鋒鋰業涉嫌內幕交易江西特種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證監會江西監管局對贛鋒鋰業的內幕交易行為,決定沒收江西贛鋒鋰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違法所得110.53萬元,并處以331.59萬元罰款;此外,江西監管局對贛鋒鋰業董事長李良彬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會秘書的歐陽明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千億鋰王”,為了區區110萬元,玩內幕交易,這也太狗血了吧。可是,現實生活中,贛鋒鋰業就是這樣做了。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應當不是隨便做出的,更何況,贛鋒鋰業是一家業績比較好的上市公司。特別是近年來,因為鋰行業風生水起,更使包括贛鋒鋰業在內的上市公司受到投資者的廣泛關注和熱烈追捧。如果處罰決定做錯了,會給監管部門也帶來不利影響的。
那么,贛鋒鋰業為什么要這樣做呢?難道“富”到連這樣的錢也要賺的地步嗎?還是贛鋒鋰業的實際控制人想以這樣的方式玩玩心跳,以這樣的方式賺點“零花錢”,以這樣的方式引發市場對自己的更大關注呢?不然,怎么也說不通啊。
由于江特電機連續兩年虧損,面臨退市風險,在當地政府的撮合下,贛鋒鋰業董事長、總裁李良彬,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副總裁、財務總監楊滿英等于2020年6月18日赴江特電機考察,就合作事宜進行交流。2020年8月12日,江特電機和贛鋒鋰業簽訂《合作備忘錄》,約定贛鋒鋰業獨家認購江特電機非公開發行的全部股票,成為江特電機的控股股東,李良彬成為江特電機實際控制人。
自然,從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也就成了內幕信息敏感期了。包括李良彬、歐陽明、楊滿英等贛鋒鋰業高管,江特電機相關董事和高管人員,宜春市及袁州區政府相關工作人員等都為內幕信息知情人。不僅參加者不能購買相關股票,相關信息也不能對外透露。狗血的是,2020年6月22日,贛鋒鋰業竟然轉入3000萬元至“贛鋒鋰業”證券賬戶,并于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買入“*ST江特”股票15677700?股 ,買入金額2648.37?萬元,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賣出,賣出金額2763.29?萬元,獲利110.53萬元。
如果這是某個普通投資者獲得的收入,倒也可以認為是不錯的收益,畢竟,只有十來天時間,就有4%的收益率,回報率不低了。但是,對贛鋒鋰業來說,就是毛毛雨了。按照贛鋒鋰業2020年的業績公告,當年的營業總收入達到了55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則達到9.85億元,110萬元,能給公司帶來多大的快感呢?顯然,此起事件,已經不是賺錢多少的問題,而是一家企業對證券市場規定和規則是否有敬畏之心。如果敬畏之心強,就不可能做出這樣的行為。反之,則啥錢都想賺、想事都會做。
既然企業都能這樣做,那么,相關知情的高管和工作人員,有沒有把重組的信息透露給外界呢?期間,*ST江特有沒有出現持續漲停等方面的現象呢?如果有,還需要深入調查,特別是與知情人員相關的投資者,是否也有在這期間大量買入*ST江特的現象。如果有的話,同樣需要調查,并對透露內幕信息者予以處罰。
打擊內幕交易,遏制信息泄露,是近年來監管機構大力推行的一項工作,也是高度重視的一項工作。應當說,這方面的行為已經得到較大規范,市場秩序也得到較好改善。但是,仍然不時會出現一些信息泄漏、內幕交易等方面的問題,上市公司也好,工作人員也罷,仍會抱著僥幸心理,做出泄露信息、暗箱操作、內幕交易等方面的問題。表現在贛鋒鋰業身上,就是在市場上已經賺得缽滿盆滿,富得流油,可在市場交易中,仍然會做出內幕交易這樣的行為。可見,上市公司在行為規范、操作合法、敬畏市場方面,確實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治理工作,加大整治力度,提升處罰強度。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一旦發生違反證券市場規定的行為,除了經濟處罰外,還要給予行政、刑事處罰,譬如禁入、行政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責任等,只有這樣,才能讓上市公司和工作人員真正敬畏法律、敬畏市場、敬畏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