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日,湖北凱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凱樂”或者“凱樂科技”或“公司”)對外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2]171號)。
證監會經查,認為凱樂科技等涉嫌的違法事實:2016年至2020年,凱樂科技與隋田力合作開展“專網通信”業務,合作期間,凱樂科技僅在2016年存在少量專網通信業務。其他專網通信業務均為虛假,僅是按照合同規定偽造采購入庫、生產入庫、銷售入庫等單據,沒有與虛假專網通信業務匹配的生產及物流,以此虛增收入、利潤。
(相關資料圖)
五年虛增收入高達512.25億元。
2016年凱樂科技虛增營業收入41.26億元,虛增營業成本39.4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77億元。
2017年凱樂科技虛增營業收入110.98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01.77億元,虛增利潤總額9.21億元。
2018年凱樂科技虛增營業收入146.38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26.70億元,虛增研發費用3.37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6.31億元。
2019年凱樂科技虛增營業收入136.17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14.68億元,虛增研發費用3.93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7.56億元。
2020年凱樂科技虛增營業收入77.46億元,虛增營業成本60.88億元,虛增研發費用2.07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4.51億元。
根據凱樂科技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擬處罰凱樂科技1000萬元,同時給予其他相關責任人員不同程度的處罰。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
關于索賠的條件。廣州楊森律師團隊分析認為,在2017年4月19日至2022年5月23日期間買入凱樂科技股票,并且在2022年5月24日賣出或者繼續持有該股票而產生損失的投資者,包括機構投資者。
目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包括機構投資者),試圖通過訴訟挽回損失的,可以選擇起訴維權。
具體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營業部打印對賬單(打印時間段:該股第1次買入~打印當日)
【第2步】掃描或者郵寄給律師團隊
【第3步】律師團隊分析之后與你取得聯系簽訂代理手續
【第4步】律師接手起訴
可移步關注公眾~號“金融法律實務評論”
所需要的材料:
1、證券營業部打印蓋章版的對賬單(打印時間段:該股第1次買入~打印當日)
2、證券營業部打印蓋章版的賬戶查詢確認單
3、身~份~證復印件
4、聯系方式確認書
5、收款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