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達股份二次上會,但招股書或仍存疑問|每日播報
時間:2022-11-28 17:43:48  來源:金色光-投資有道  
1
聽新聞

廣東雅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名稱:雅達股份;證券代碼:430556.NQ)主要從事智能電力監控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以及電力監控系統集成服務。公司曾于2021年6月申報科創板IPO,同年11月撤回科創板上市申請。

根據《北交所上市委2022年第61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2022年11月4日公司北交所IPO被暫緩審議,近日將二次上會,但招股書似乎仍存在疑問。


(相關資料圖)

來源:攝圖網

多項數據存疑

據招股書,報告期各期(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電力監控產品收入分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84.65%、93.16%、90.04%、87.58%,電力監控系統集成項目收入分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1.61%、2.41%、2.94%、2.42%。由此看來,電力監控產品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此外,招股書“主要能源采購情況”顯示,2020年公司采購電量226.97萬kWh、電單價0.44元/kWh,但科創板招股書卻顯示,2020年公司采購電量218.33萬kWh、電單價0.41元/kWh。

銷售模式方面,報告期內,公司存在ODM模式進行銷售的情形,該部分產品由公司生產,但均使用客戶自有品牌用于數據中心、通信基站等項目。

招股書顯示,2019年、2020年雅達股份ODM模式銷售額1192.16萬元、717.72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分別為5.05%、2.47%;而科創板招股書卻顯示,2019年、2020年公司ODM模式銷售額為1192.16萬元、1316.20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分別為5.05%、4.52%。

此外,據科創板招股書,2019年公司存在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形,2019年末,公司存在勞務派遣員工10人,而本次招股書,公司未披露報告期內使用勞務派遣的情況。

剝離資產情況值得關注

深圳市云帆數智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雅達儀器儀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云帆)、南京雅愛達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雅愛達)為公司報告期內前五大客戶,報告期各期,深圳云帆均為公司第一大客戶,公司各期分別向其銷售3113.10萬元、3612.52萬元、3889.71萬元、2000.09萬元,分別占各期營業收入的13.13%、12.37%、12.01%、13.76%。

而工商信息顯示,程彬、鄒帆、包建偉分別持有深圳云帆40%、30%、30%股份,包建偉為深圳云帆監事。

據招股書,上述三人均為雅達股份前員工,并從事業務相關工作,而包建偉同時為雅達股份控股子公司深圳中鵬新電氣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鵬新)的少數股東、總經理,雅達股份與包建偉分別持有中鵬新55%和45%股權。

值得關注的是,2019年雅達股份以16.5萬元購買了中鵬新55%股權,并向中鵬新補充實繳資本533.5萬元,但據公司合并現金流量表、母公司現金流量表,報告期各期,“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凈額均為0元。

此外,根據公司、中鵬新和包建偉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中鵬新總經理包建偉承諾中鵬新2020-2023年四個年度累計實現的凈利潤合計2100萬元,根據目前中鵬新的經營情況,預計已無法實現業績承諾2100萬元,預計包建偉需以2000萬元左右的現金或等值的股權進行補償。

另據招股書,雅達股份擁有商標權12項、發明專利28項,其中,子公司中鵬新擁有商標權6項、發明專利6項。此外,公司表示中鵬新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2021年被評為“深圳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同時已擁有6項發明專利、17項實用新型專利和37項軟件著作權。經過多年發展,已逐步擁有黑牡丹(600510.SH)的孫公司艾特網能、科信技術(300565.SZ)等下游優質客戶,在行業內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場地位。

未來中鵬新將在立足現有客戶的基礎上,不斷開拓市場、開發新客戶,因此其股權具有一定的市場價值。但不知何原因中鵬新卻對完成業績承諾出現了困難。

此外,根據審議會議意見函回復,雅達股份已制定包建偉關于中鵬新業績補償承諾的具體執行方案、執行時間,以及對中鵬新財務資助的收回方案。

其中,包建偉2100萬元業績補償將在業績承諾到期后6個月內補償給雅達股份,如包建偉不能足額補償,差額部分由雅達股份實際控制人王煌英、股東湯曉宇、葉德華、鄧大智和陳偉明(收購中鵬新時任董事會成員)在業績承諾到期后六個月內(即2024年6月30日前)補足;雅達股份對中鵬新的財務資助計劃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收回,如若不能全額收回,針對差額部分,實際控制人王煌英承諾將在2024年3月31日前補足。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包建偉對公司的補償包括其持有的深圳云帆30%股權,若順利實施,公司便成為大客戶深圳云帆持股30%股東。

此外,在回復“主要股東現金分紅后的資金具體去向和用途”時,公司表示主要股東現金分紅后的資金具體去向和用途已豁免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