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1月7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對于右杰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6個月措施的決定》。文件顯示,安信證券于右杰在作為浙江野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發行上市保薦代表人期間,擅自修改通過公司審批的申報文件,未按公司要求重新履行審批程序。
證監會認定于右杰為不適當人選,自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作出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相關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在注冊制下,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監管理念已深入全行業,申報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成為必備條件。擅自刪改IPO申報文件這樣的惡劣事件,遭到監管重罰實屬正常。
綜合來看,此次于右杰被證監會采取6個月不受理的處罰,已經符合“情節嚴重”的標準,系近年來保薦代表人因擅自改動申請文件等行為遭遇的最重處罰。
據了解,針對野風藥業IPO項目,安信證券內核委員會討論問題總共36個,其中近九成遭保代于右杰刪除,不僅收入、成本等方面的問題被刪除,公司歷史沿革都被部分刪改。
而在于右杰被開出罰單之前,安信證券就已經被證監會采取監管談話措施。
證監會指出,安信證券作為浙江野風藥業控股有限公司創業板發行上市保薦機構,相關保薦代表人擅自刪減、修改已通過公司內核程序的申報文件內容,未重新履行內核程序即向證券交易所提交。
對此,證監會要求安信證券合規負責人、投行業務負責人前往證監會接受監管談話。并要求安信證券加強對投資銀行業務的內控管理,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并向深圳證監局提交問責整改報告。
類似地,中信證券也曾因保薦柏楚電子過程中違規修改科創板招股書,被證監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證監會表示,將按照“零容忍”的工作方針,依法嚴肅追究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責任,切實提高違法成本,有力督促其發揮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有效構建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市場運行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