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日前,港交所擬對主板上市規則進行修改,并刊登了科技公司上市的咨詢文件,以吸引相關科技公司赴港上市。個人以為,此次港交所擬修改主板上市規則,或將產生多贏的格局,且對于港交所的發展具有非常深遠的積極意義。
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其在亞太乃至全球的影響力是不言而喻的。金融服務業作為香港最大的支柱產業,占本地生產總值超過五分之一,也凸顯出其在香港的核心地位。
從2009年開始,港交所曾有7年位于全球IPO募集資金總額的榜首。2021年,香港IPO融資額處于納斯達克、紐交所以及上交所之后,繼續保持全球領先地位,且融資額超3300億港元。但步入2022年以來,港交所募資額處于大幅放緩的態勢。比如來自Wind數據顯示,港股市場2022年前三季度僅有55家企業成功IPO上市,較去年同期的73家減少24.66%;IPO募集金額僅為732億港元,較去年同期的2885億大幅縮減74.63%。前三季度IPO企業數量與融資額的大幅下降,倒逼港交所必須在某些方面尋求改變與突破,而吸納某些科技公司赴港上市則成為一大突破口。
此次港交所對主板上市規則的修改不乏亮點。其一,新規則將適用于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企業、先進硬件、先進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及新食品及農業技術在內的五大特??萍脊?。涉及面并不小。其二,無營收、無盈利的相關企業也可在港交所上市,當然也是有門檻的。比如已商業化公司經審計最近會計年度特??萍紭I務所產生的收益須達2.5億港元,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市值為80億港元;未商業化公司的最低市值則為150億港元。所有申請人均須于上市前已從事研發至少三個會計年度,已商業化公司研發投資金額須占總營運開支至少15%,未商業化公司則須達到50%。
新規則與滬市科創板上市規則有相似之處。比如均涉及營收、市值、研發投入等考核標準。像港股市場未商業化公司上市只考核最低市值,不考核營收,這與科創板第五條上市標準“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40 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有異曲同工之妙。而且,與港股市場不同的是,科創板第五條上市標準并不涉及研發投入,也凸顯出科創板的上市標準更加寬松。
此次港交所擬對主板上市規則進行修改,既是市場倒逼的結果,也是市場發展的必然選擇。像美國納斯達克市場的低門檻業內聞名,上交所科創板的設立以及大幅降低的上市條件,也吸引眾多的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技術產業等科技公司前來掛牌。在此背景下,如果港交所仍然墨守成規,將那些有潛力、有前景但還無營收或無盈利的科技公司拒之門外,無疑是值得商榷的,也不利于港交所自身今后的發展。
個人以為,港交所修改主板上市規則,或將產生多贏的格局。一方面,主板規則修改后,五大特專型科技公司在港交所上市將成為可能,也凸顯出港交所上市條件的進一步放松。既有利于為港股市場注入活力,也有利于提升港股市場的吸引力與競爭力。而且,吸納更多企業上市,也有利于提升港交所的業績,為股東創造更大的利益。
另一方面,五大特專型科技公司將擁有新的上市融資平臺,助力其做大做強。而且,對于內地的相關科技公司而言,更不失為一個好消息。目前內地在港上市企業超過1300家,規則的修改,讓內地更多科技公司上市有了更多的選擇,內地相關科技公司產生一波赴港上市的熱潮或將是可期的。
當然,港交所修改主板上市規則,亦不乏與納斯達克市場、上交所科創板開展競爭的意味。其結果最終如何,我們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