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兵評析
1.這個案例并不是很復雜,主要是涉及到幾個比較典型的銷售模式需要關注的一些要點,同時,低價中標項目的問題,小兵覺得發行人的解釋還是少了一些。同時要關注這些業務模式的會計處理是否合規。當然,因為涉及的金額和比例都比較低,沒有做重點關注,但是很多涉及的背后的商業邏輯還是值得多多思考。
2.分期銷售產品的問題: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從商業合作的角度來說,分期付款銷售產品應該是非常普遍且沒有爭議的,只是從會計處理的角度來說,這種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需要通過確定折現率來確定融資成本,會計處理稍微復雜一些。
(2)分期銷售主要是在2018年以前發生的,可能是根據中介機構的建議,2019年之后業務就很少了。
(3)從業務合作的合理性角度來說,如果分期銷售給一些大的醫院,還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是一些貿易公司或者經銷商,那么商業合理性倒值得疑問。
(4)在銷售合同中沒有約定折現率,不過確定銷售價格的時候,是根據一定的折現率提高銷售價格的。
(5)分期銷售會獲得融資收益,融資收益的分攤是可以抵消財務費用的,從而影響發行人的損益。因為金額不足100萬,很小,因而影響不大。關于免費換貨問題:部分客戶的合同中包括了免費換貨的條款,就是如果產品臨近失效了可以免費換貨。對于某些直銷客戶,如果在臨近有效期內產品還沒有用完,是可以免費換貨的,顯然從商業規則角度,這就是典型的霸王條款。發行人解釋免費換貨的收入金額不大,占比很小,對發行人影響不大。因為金額不是很大,且并不是完全損失,金額也沒法提前準確估計,因而沒有計提預計負債,這個說法倒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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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過沒有說清楚的是,這些換回來的臨近有效期的產品如何處置,是不是就是廢棄,那么對成本的應縣更是多少呢?不能只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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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買贈銷售模式,這里其實就是返利的問題。關于返利的問題,已經分析過很多次了,這里主要是關注銷售金額跟返利的匹配性問題。當然,這個問題,為了保證比例的絲滑和穩定,也有很大的技術處理的空間。
5.??? 最后這個問題小兵倒是覺得需要重點關注的,發行人存在中標價格直接低于產品賬面價值的情形:
(1)這屬于低價中標的典型吧?中標價直接低于產品成本也算是實錘了,盡管發行人做了存貨跌價準備。產品是否已經確認收入,是發出商品還是已經確認收入?發行人于2021年5月25日簽訂銷售協議,并于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采購后陸續發貨。該條流水線設備于2022年1月13日經都江堰市人民醫院整體驗收,
(2)講真,這個驗收時間剛好跨過了1231這個時間點,也有點巧合。
(3)這次競價中標的背景和原因,中標價格低于成本價的原因是什么?發行人提交招投標文件的時候沒有進行詳細核算嗎?中標的客戶是就這一個合作還是還有后續合作,后續中標價格是怎樣的?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或者其他情形?遺憾的是,這些疑問,我們從披露的信息中沒有看到答案。
二、關于收入確認
1、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分期銷售儀器,各期確認收入1,462.18萬元、273.99萬元、17.44萬元,公司簽訂的分期付款合同付款期限均在1年以上,具有重大融資成分。
2、報告期內,發行人與部分客戶簽訂了包含產品可在臨近失效期時免費換貨條款的合同,各期向該類合同的客戶銷售金額占比分別為29.49%、22.02%、24.32%,因退換貨比例較難預計,發行人未確認預計負債。
3、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買贈銷售模式,即公司通過與客戶約定購買儀器或試劑相應給予返利額度,各期計提返利額度542.37萬元、187.96萬元、219.02萬元。
4、2021年末,發行人對發出商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360.65萬元,系因流水線產品因醫院采購中標價格低于產品成本。
一、說明各期分期銷售合同的主要內容,折現率及確定依據、現銷價格、各期攤銷金額等,并說明相關會計處理和利潤表中對重大融資成分影響的列示情況,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
1、報告期各期分期銷售主要合同的主要內容
報告期內,發行人分期付款銷售儀器合同主要發生在2018年度,2019年后相關業務較少,單筆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分期付款合同共3份,具體情況如下:
2、折現率的確定依據
報告期內,發行人與涉及分期付款的客戶所簽訂的銷售合同未對融資利率進行約定,發行人在與客戶進行商務談判確定合同價格時會綜合考慮付款期限、利率水平等因素,發行人以中長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4.75%,報告期內該利率未發生變化)上浮45%確定折現率,上浮比例系根據報告期內平均短期實際借款利率與短期貸款基準利率差異率確定。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為各公司主體參與經濟活動可參考的外部融資成本,發行人選擇在其基礎上進行一定上浮作為分期收款折現率。
3、相關會計處理和利潤表中對重大融資成分影響的列示情況
(1)產品控制權轉移(原收入準則下為風險報酬轉移),確認營業收入時的相關會計處理
① 確認收入、應收款項、未實現融資收益
借:長期應收款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未實現融資收益
應交稅費-銷項稅
主營業務收入
②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存貨
(2)應收款項存續期內的相關會計處理
① 報告期末會計處理
A.確認利息收入
借:長期應收款-未實現融資收益 16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B.根據合同支付時點重新確認一年內到期的應收款項
借: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② 收到客戶支付的到期分期銷售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
③ 分期銷售款項逾期未支付的處理
借:應收賬款
貸:一年以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
重大融資成分對報告期各期的利潤表影響,系對未實現融資收益進行攤銷確認的財務費用,相關影響金額如下:
二、說明發行人對包含產品可在臨近失效期時免費換貨條款的客戶對應收入確認依據的充分性、確認時點的準確性,發行人未確認預計負債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
1、對包含產品可在臨近失效期時免費換貨條款的客戶對應收入確認依據的充分性及確認時點的準確性
報告期內,包含產品可在臨近失效期時免費換貨條款的客戶均為直銷客戶,相關合同條款舉例如下:
根據合同約定,直銷客戶需對產品進行驗收,并于驗收合格后辦理入庫,公司于驗收環節即完成了產品的交付,客戶隨即占有該產品并享有該產品的法定所有權,公司未保留繼續管理權也無法對相關產品實施控制,相關產品上主要的風險與報酬已完全轉移至客戶。因此,公司將直銷客戶對相關產品驗收合格作為相關產品控制權轉移(原收入準則下為風險報酬轉移)時點,確認營業收入,對應收入確認依據具有充分性、確認時點具有準確性。
2、未確認預計負債的原因及合理性
報告期內,存在“可在臨近失效期時免費換貨”條款的客戶的整體退換貨(原因包括客戶采購需求調整、臨近有效期換貨)金額分別為51.15萬元、1944.87萬元及8.85萬元,占對應客戶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0.45%、0.54%和0.08%,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0.13%、0.12%和0.02%,占比較小,其中發生的因臨近有效期的換貨金額分別為31.28萬元、8.27萬元和0.87萬元,其他退換貨主要是因客戶采購需要調整導致,退換貨比例較難預計,因此公司未確認預計負債。
綜上所述,公司對包含產品可在臨近失效期時免費換貨條款的客戶對應收入確認依據充分、確認時點準確,公司未確認預計負債具有合理性,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三、結合具體返利計提政策,說明各期計提的返利額度與銷售收入的匹配性
報告期內,公司儀器銷售返利及試劑銷售返利計提額度與銷售收入情況如下:
公司于2019年度推出自產高端款儀器,對基礎款儀器通過返利等方式進行了推廣,隨著高端款儀器的推出,公司市場影響力提升,公司逐步改變市場策略,減少了儀器銷售返利。各期計提的返利額度與銷售收入具有匹配性。
除上述分期銷售、返利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合同折扣、可變對價等其他特殊收入確認政策。
四、請發行人說明該流水線產品銷售協議簽訂時間、發貨時間、中標時間、收入確認時點等節點,說明發出商品后發現中標價格低于成本而計提跌價準備的合理性、相關收入確認是否準確、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
1、銷售協議簽訂時間、發貨時間、中標時間、收入確認時點
公司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流水線設備,系公司通過招投標方式直銷給醫院客戶。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中標都江堰市衛生健康局(市人民醫院)醫療設備采購項目,于2021年5月25日簽訂銷售協議,并于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采購后陸續發貨。該條流水線設備于2022年1月13日經都江堰市人民醫院整體驗收,公司已于獲取相關驗收報告后當月確認相關銷售收入。
2、計提跌價準備的合理性
公司與客戶簽訂的銷售合同約定售價系根據中標價格確定,公司于簽訂銷售合同后發貨。報告期末,公司根據該條流水線設備對應的銷售合同約定售價作為其可變現凈值的計量基礎,以銷售合同約定售價減去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確定其可變現凈值,對該條流水線設備賬面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金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提跌價準備具有合理性。
公司與客戶簽訂的銷售合同約定售價系根據中標價格確定,銷售合同中無可變對價、非現金對價、應付客戶對價等條款,且不存在重大融資成分,公司根據銷售合同約定售價確認銷售收入,收入確認準確。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