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播報:朗威股份市占率雖高,但招股書存多處數據矛盾
時間:2022-08-18 18:41:15  來源:金色光-投資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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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朗威電子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朗威股份;證券代碼:835569.NQ)曾是一家從事服務器機柜、冷熱通道、微模塊、T-block機架等數據中心機柜和綜合布線產品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的新三板掛牌公司。目前,公司正在沖刺創業板上市。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2019年至2021年)內,朗威股份的國內數據中心機柜市場占有率分別為12.81%、11.24%和13.10%,在該市場始終保持10%以上的市場占有率。


(相關資料圖)

但經我們研究發現,朗威股份曾經認定的核心技術人員有4人之多,但如今僅有一人還在。招股書披露公司對關聯經銷商的銷售數據存在自相矛盾。此外,審計報告披露的在建工程轉固、前五大客戶合并范圍等信息,與招股書披露的相關數據也都存在明顯差異。

來源:攝圖網

核心技術人員出現較大變化

簽署于2015年12月8日的朗威股份公開轉讓說明書顯示,當時,公司共有四名核心技術人員,分別為時任研發部經理宋琦琦、時任產品設計主管宋云雙、時任研發部項目主管蔡小剛和時任研發部新品開發設計員金愷。

但招股書在“核心技術人員”中顯示,截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8月8日),朗威股份僅有2名核心技術人員。其中,除宋云雙現任公司研發部主管之外,另一位核心技術人員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高利擎。至于宋琦琦、蔡小剛和金愷三人,翻遍招股書,不見上述三名原核心技術人員的去向,或已從公司離職。

值得關注的是,招股書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技術人員基本情況”中顯示,后續被朗威股份認定為核心技術人員的實控人高利擎,獲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曾經擔任一系列企業的銷售經理、監事、副總經理、董事長、執行董事、總經理、副董事長等銷售及管理方面的職務,但從未擔綱研發團隊的負責人。

或許是為了彌補簡歷信息披露的不足,招股書在“核心技術人員所取得的專業資質及重要科研成果、獲得的獎項及對公司研發的具體貢獻”中又顯示,高利擎是公司產品研發總帶頭人,全面負責公司產品與技術戰略規劃,在研發方面的主要貢獻包括組建并領導公司的核心技術團隊,指導和培養技術人才;把握市場和技術的發展趨勢,判斷產品研發方向;主持與公司主要產品、未來戰略技術儲備相關的技術開發和工藝改進。

但令人迷惑的是,如果高利擎確如招股書所述,在朗威股份承擔研發總帶頭人的職責,那么2015年在新三板掛牌時,高利擎為何沒有被認定為核心技術人員呢?

此外,朗威股份在新三板市場的最后一份年報,即2017年年報顯示,截至2018年4月17日,公司的核心技術人員分別為時任設計主管宋云雙、時任研發部項目主管蔡小剛和時任新品研發設計員金愷,依然與實控人高利擎不沾邊。

招股書與二輪審核問詢函回復的關聯經銷數據“打架”了

招股書在“向關聯方銷售商品”中顯示,報告期內,朗威股份向上海蘭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蘭貝)、杭州蘭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蘭貝)等五家關聯經銷商銷售公司自有的“蘭貝”品牌綜合布線產品。

2019年至2021年,朗威股份向關聯經銷商杭州蘭貝銷售綜合布線產品金額分別為162.70萬元、134.40萬元和187.28萬元。2019年度,公司向上海蘭貝銷售綜合布線產品的關聯交易金額為509.97萬元。

但二輪審核問詢函回復在“公司‘蘭貝’字樣經銷商的銷售情況”中顯示,2019年和2021年,朗威股份向關聯經銷商杭州蘭貝銷售“綜合布線產品等”的銷售金額分別為117.88萬元、51.35萬元和62.95萬元。2019年度,公司向關聯經銷商上海蘭貝銷售“綜合布線產品等”的銷售金額為417.72萬元。

先比較對杭州蘭貝的經銷金額。報告期內,招股書披露朗威股份對杭州蘭貝的銷售金額(162.70萬元、134.40萬元和187.28萬元),比二輪審核問詢函回復披露公司對杭州蘭貝的銷售金額(117.88萬元、51.35萬元和62.95萬元),分別高了38.02%、161.73%和197.51%!差異逐年上漲,且差異幅度非常顯著。

再比較對上海蘭貝的經銷金額。2019年度,招股書披露朗威股份對上海蘭貝的銷售金額(509.97萬元),比二輪審核問詢函回復披露公司對上海蘭貝的銷售金額(417.72萬元),高了22.08%,差異也比較明顯。

更值得關注的是,招股書披露的是朗威股份銷售“蘭貝”品牌綜合布線產品的關聯銷售金額,但二輪審核問詢函回復披露的是公司銷售“綜合布線產品等”(不僅包括綜合布線產品)的關聯銷售金額,后者統計口徑明顯大于前者,但銷售金額卻都是前者明顯高于后者,這又是怎么回事呢?

審計報告披露的信息與招股書不一致

招股書在“在建工程”中顯示,2019年和2020年,朗威股份“本期轉入固定資產”合計金額分別為9198.52萬元和13476.50萬元。

但審計報告在“固定資產”的“明細情況”中顯示,2019年和2020年,朗威股份由在建工程轉入的本期增加固定資產賬面原值合計金額分別為9865.71萬元和13603.76萬元。

兩相比較,2019年和2020年,招股書披露的在建工程轉固金額(9198.52萬元和13476.50萬元),比審計報告披露由在建工程轉入的固定資產原值增加額(9865.71萬元和13603.76萬元),分別低了667.19萬元和127.26萬元,差異比較明顯。

無獨有偶,除了在建工程轉固金額存在明顯差異之外,對于前五大客戶的合并范圍,招股書和審計報告也各執一詞。

招股書在“主要客戶群體及向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情況”中顯示,2020年至2021年,科華數據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科華數據;證券代碼:002335.SZ)始終為朗威股份合并口徑第二大客戶,銷售金額分別為4294.15萬元和8780.90萬元。

此處科華數據的合并范圍包括:科華數據、北京科華恒盛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科華恒盛)、北京科華眾生云計算科技有限公司、廣東科華恒盛電氣智能控制技術有限公司、廈門華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廈門華睿)、上海科眾恒盛云計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科眾)、深圳市康必達控制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華恒盛科技有限公司、漳州科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漳州科華)、漳州科華新能源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科華新能源)、科華恒盛(廣州)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廣州科華恒盛)、廣州德昇云計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德昇云)這12家公司。

但審計報告在“公司前五名客戶的營業收入情況”中顯示,上述兩年內,科華數據的合并范圍僅包括:科華數據、北京科華恒盛、廈門華睿、上海科眾、漳州科華、科華新能源、廣州科華恒盛和廣州德昇云這8家公司。

那么招股書披露的其他4家公司為何要納入科華數據合并范圍呢?有待朗威股份作出合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