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7月23日,勁嘉股份(002191)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深圳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勁嘉股份實控人、董事長喬魯予于2022年3月31日被紀檢監察機關采取留置措施。公司董事、總經理侯旭東于2022年4月1日簽收相關通知書后,未及時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導致勁嘉股份直至2022年4月15日才披露上述事項。
深圳證監局指出,勁嘉股份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侯旭東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勁嘉股份、侯旭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針對上述事項,勁嘉股份曾在公告中表示,侯旭東考慮因喬魯予不參與公司具體經營管理,其個人判斷喬魯予被立案調查事項與公司無關且不影響董事長正常履職,故未向公司董事會報告。2022年4月14日,由于董事長喬魯予未能出席公司第六屆董事會2022年第三次會議,侯旭東認為董事長喬魯予已無法正常履職,因此向董事會報告上述事項。
自勁嘉股份公布實控人、董事長被立案調查后,公司股價連續三個交易日跌停。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結合已知信息判斷,勁嘉股份等信披責任主體已涉嫌存在證券虛假陳述行為,應依法賠償投資者的損失,凡在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間買入勁嘉股份,并在2022年4月14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據吳立駿律師介紹,投資者訴勁嘉股份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已取得新進展,其代理部分勁嘉股份投資者向深圳中院提交起訴材料,已獲深圳中院審核通過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