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時快訊】新潮能源及有關責任人被監管警示 索賠案仍在推進中
時間:2022-07-22 22:04:11  來源:大眾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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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上交所向新潮能源(600777)及有關責任人下發了監管警示的決定。根據相關規定,上交所對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劉珂、時任財務總監韓笑、時任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杜晶、時任董事會秘書張宇予以監管警示。

經查明,2022年1月27日,新潮能源披露2021年年度業績預盈公告,預計2021年度實現歸母凈利潤85000萬元,扣非后歸母凈利潤85300萬元。該公告顯示,公司業績轉盈主要由于主營業務盈利水平提升以及上年度計提了大額油氣資產減值準備的影響,公司尚未取得關于年末剩余油氣儲量的第三方評估報告,本次業績預盈未經審計,不存在影響業績預告內容準確性的重大不確定因素。

然而,2022年4月20日,新潮能源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稱,經財務部門再次測算,預計2021年度實現歸母凈利潤36515.07萬元,實現扣非后歸母凈利潤87752.38萬元。業績預告更正的原因系公司于2022年2月收到法院一審判決,據此計提預計負債53121.51萬元。該數據與公司4月30日發布的2021年年報中披露的數據相同。

針對上述情況,上交所認為,公司年度業績預告是市場和投資者廣泛關注的重大事項,可能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但新潮能源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也未充分提示相關訴訟可能導致業績預告存在不確定的風險,實際歸母凈利潤與預告金額差異幅度為57.04%,公司在收到判決后也未及時更正業績預告,遲至2022年4月20日才發布業績預告更正公告。該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中的有關規定。故上交所對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分別予以監管警示。

2020年5月29日,新潮能源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21年12月,證監會向公司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至此,投資者開始以新潮能源證券虛假陳述為由向法院提起索賠訴訟。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新潮能源索賠案還在繼續推進中。凡在2017年10月17日至2018年12月18日期間買入新潮能源股票,并在2018年12月19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