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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披露控股股東沙鋼集團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來,沙鋼股份(002075)股價區間累計下跌7.48%,幾乎是將今年4月27日來的漲幅悉數收回。7月18日,沙鋼股份終于迎來一根“實體”陽線,其股價報收于4.59元/股,漲幅3.15%。
據沙鋼股份透露,控股股東被行政處罰與其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有關。2021年11月初,證監會決定對沙鋼集團立案調查。
8個多月后,隨著《行政處罰決定書》的下達,沙鋼集團的違法事實終于水落石出。2019年11月20日,沙鋼集團時任第一副總會計師、錦麟豐泰實際管理人尉國安排下屬替孫廉潔辦理手機號,并開立三方存管銀行賬戶和證券賬戶。
6天后的2019年11月26日,孫廉潔的證券賬戶通過協議大宗交易方式受讓4400萬股沙鋼股份股票,占沙鋼股份總股本的1.99%。沙鋼股份2019年年報顯示,孫廉潔為公司的第六大股東。
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3月2日期間,孫廉潔的證券賬戶陸續將受讓股份賣出。經查明,“孫廉潔”證券賬戶買入沙鋼股份股票的資金均來自于錦麟豐泰,賣出股票所得的部分資金也流入了錦麟豐泰。根據不同時期沙鋼股份的股價測算,孫廉潔證券賬戶通過上述交易的收益或超過2億元。
由于尉國當時的特殊身份,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投資者受同一主體控制的規定,沙鋼集團與錦麟豐泰構成一致行動人關系。
但是,沙鋼集團刻意隱瞞了這層關系,因此導致沙鋼股份2019年及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同時,錦麟豐泰借用孫廉潔證券賬戶,孫廉潔出借本人證券賬戶供錦麟豐泰使用的行為,也分別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
鑒于上述事項,證監會決定對沙鋼集團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合計罰款250萬元;對錦麟豐泰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合計罰款80萬元;對3名相關責任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罰款。
雖然沙鋼股份表示,《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的被處罰主體為公司控股股東及相關方,不涉及上市公司,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造成影響。但7月11日至7月15日的5個交易日,沙鋼股份股價累計下跌7.48%。對此,股吧也有網友表示:“利空落地,終于要起飛了。”
鑒于證監會已對沙鋼集團作出行政處罰,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表示,凡于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11月2日期間買入沙崗股份股票,無論在2021年11月3日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88)報名,參與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