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風口還是“帶不動”延安必康。
年報難產,業績再次變臉,曾因資金占用、違規擔保、財務造假多次遭監管處罰的延安必康,又爆雷了。
5月13日晚間,延安必康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依法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這是延安必康第二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該立案調查公告未提及信披違規具體事項,不過,不排除與該公司近期收到監管措施有關。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介紹,根據最新司法解釋,權益受損投資者索賠不再以處罰作為前置程序,延安必康被查消息一出,意味著因該公司涉嫌虛假陳述而受損的投資者或可主張賠償權利。
被查之前兩次收到監管措施 業績修正從賺九億到虧八億
5月9日晚間,延安必康公告稱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陜西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監管局決定對該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和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該監管措施決定書指出,2021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1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9.50億元至10億元。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業績快報暨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預計2021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7.80億元至8.80億元,業績快報相關指標為虧損8.79億元,與此前披露的業績預告相比,存在重大差異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而今年新年伊始,1月1日,延安必康也曾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陜西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延安必康存在以下問題:(一)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資金相關信息披露違規1、未如實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資金歸還相關信息。2、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二)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事項。隨后,公司1月4日收到深交所發出的《關于對延安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同月27日,公司公告披露,截至2022年1月25日,公司實際控制人已將非經營性占用資金6,424.95萬元歸還至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西安福迪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至此,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已不存在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
此前因虛假陳述被處罰 部分受損投資者已獲賠
往前追溯,2020年3月25日,延安必康第一次被立案調查。同年10月15日,延安必康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其因涉嫌三大信披違規事件被證監會行政處罰,從而引起了大批投資者進行訴訟,此前已有部分投資者獲賠。經證監會查明,認定了以下違規事實:一、相關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未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在2015年至2018年,延安必康的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累計約為44.97億元;二、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虛增貨幣資金。延安必康在2015、2016及2018年年度報告虛增貨幣資金累計約為36.6億元;三、相關臨時報告信息披露內容不準確、不完整,存在誤導性陳述。延安必康在2月5日、2月7日披露的關于加快口罩生產的通知及開展肺纖維化治療等戰略合作等相關臨時公告不準確、不完整,對上市公司股價產生較大影響,構成誤導性陳述。
此前,延安必康于2021年11月9日晚間發布《關于投資者訴訟事項部分和解及撤訴的公告》稱,經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原告高原等89人簽署的撤訴申請。截至該公告日,公司證券虛假陳述案共涉及433名投資者。鑒于與上述原告已達成和解及撤訴,上述訴訟事項不會對公司2021年度業績預告產生影響。
公司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
值得關注的是,因在重大事項上與年報審計機構未能達成一致,導致公司在定期報告編制中遇到困難,公司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公司股票將于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期限屆滿后次一交易日(即2022年5月5日)起被實施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無法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能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2021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公司目前正在全力推進2021年年度報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編制工作,加強與年審會計師等相關方的溝通,抓緊完成定期報告的編制與審議,爭取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
受損投資者索賠持續進行中
“根據《證券法》及最新司法解釋,延安必康再次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又多次收到監管措施,權益受損的投資者索賠的證據逐漸增多?!敝x良律師表示,參照相關案例,初步暫定,在(1)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或(2)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或(3)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在對應區間尚未全部賣出延安必康(002411)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有索賠機會,投資者可通過“索賠通”公眾號或suopeitong@126.com郵箱預先登記損失情況,經核算損失符合條件者或有望索賠一定程度的投資差額等損失(索賠條件或是否勝訴均須以法院認定為準)。
此外,需要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的是,投資者若提出索賠,還可準備以下初步資料:1、證券營業部打印蓋章的股票對賬單,對賬起止期間:2016年4月26日(若首筆買入早于該日,從首筆買入該股票之日打起)至打印之日;2、證券營業部打印蓋章的證券賬戶基本信息表或賬戶確認單等開戶基本信息證明;3、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