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說明股東被動減持進展情況
時間:2022-05-09 11:42:55  來源:紅周刊投服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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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T浩源發布了持股5%以上股東被動減持計劃減持數量過半的進展公告。從中可以看到:持股5%以上股東胡中友先生證券賬戶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5月5日期間,民生證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公司股份2,92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6912%。截至本公告日,計劃減持數量已經過半。

ST浩源還在公告中稱: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本次被動減持股份不會對公司經營產生直接影響。胡中友先生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截至本公告日,減持股份計劃系質權人對胡中友先生部分股份進行違約處置導致的被動減持,胡中友先生本次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未做出過最低減持價格等承諾。公司將持續關注其股份被動減持計劃實施的進展情況,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并注意投資風險。

除了上述事項,公司此前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事件進展也備受市場關注。據了解,對于公司的違法事實已經確認,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9年3月31日至在2020年1月6日期間買入,并在2020年1月7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登錄證券市場紅周刊官網,通過“民間維權”頻道進行在線維權,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征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關于公司的違法事實,從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一、新疆浩源未按規定披露其為關聯人提供8000萬元擔保及因擔保責任產生的6007.5079萬元資金占用的事項;二、新疆浩源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事項。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規定,作出以下處罰決定:一、對新疆浩源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二、對周舉東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30萬元。三、對冷新衛、張歌偉、吐爾洪·艾麥爾、韓小鋒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四、對胡中友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五、對沈學鋒、薛隼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記者注意到,截至2022年5月6日,ST浩源收盤價為3.39元。接下來,我們仍將持續跟蹤相關事件的進展,而符合維權條件的中小投資者,也可以通過相關合法途徑進行維權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