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600654)于4月24日披露,控股股東中恒匯志以“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具備較高的重整價值”為由,自行向廣東省深圳市中院申請了破產重整。目前,申請書等材料已被深圳市中院接收,尚未正式受理。
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中恒匯志持有ST中安股份52797783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1.15%,其中已累計質押股份479098000股,占其合計所持公司股份的90.74%,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37.34%;且累計被凍結股份527977838股,占其合計所持ST中安股份的100.00%,占公司總股本的41.15%。
對此,公司表示,目前,中恒匯志破產重整事項是否被法院受理及是否能順利實施存在不確定性。如果重整事項能順利實施可能導致其股東權益的調整,進而導致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動,同時也將有利于改善中恒匯志資產負債結構;但如果重整事項無法順利實施,中恒匯志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
此外,ST中安2020年歸母凈利潤虧損1.82億元,目前公司預計2021年業績繼續虧損。經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公司2021年度歸母凈利潤虧損10億元到14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虧損9.10億元到13.10億元,根據上交所的相關規定,如果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則公司存在因期末凈資產為負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
另外,ST中安目前還面臨著投資者索賠訴訟的情況。自ST中安遭立案調查以來,便有大量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據2022年3月5日ST中安發布關于訴訟的進展公告顯示,法院已受理相關原告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合計4688例。尚未判決的案件合計1097例,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3.62億元;一審已判決的案件合計3509例,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4.53億元;二審已判決的案件合計82例,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3959萬元。
僅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3月4日期間,法院又新增受理1107名原告投資者訴ST中安及共同被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新增涉案金額約為1.39億元。部分原告投資者除對公司提起訴訟外,對中安消技術、瑞華會計師、招商證券、銀信評估等中介機構一并提起訴訟。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ST中安索賠案歷經上海金融法院一審、上海市高院二審后已確定投資者獲得勝訴終審判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4日期間買入ST中安,且于2016年12月25日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目前該案件訴訟時效將于5月到期,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應注意訴訟時效,以免過期無法參與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