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600080)日前先后發(fā)布2021年年度業(yè)績報告和2022年一季度業(yè)績報告,兩份財報呈現出的盈利狀況“冷熱不均”。
熱的是,金花股份2022年一季度實現營收1.19億元,同比增長11.61%;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928.01萬元,同比增長22.92%。冷的是,公司2021年度業(yè)績由盈轉虧,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收5.34億元,同比下降20.08%;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816.05萬元,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148.12%。
仔細來看,金花股份2021年凈利潤大幅虧損,但扣非凈利潤為正,達3585.34萬元,同比增長38.31%。為何會出現凈利潤和扣非凈利潤的巨大差距?公司給出了解釋:凈利潤虧損主要為計提訴訟事項預計損失所致。
計提訴訟事項預計損失帶來的影響在金花股份分季度財報數據上體現得尤為明顯。2021年前三季度,金花股份分別實現凈利潤754.97萬元、931.72萬元、615.07萬元,均為正數。但該數據在四季度驟降為-4117.80萬元,這也直接導致了全年凈利潤虧損的局面。對于四季度與前三季度差異較大的原因,公司同樣歸結為計提訴訟事項預計損失所致。
記者查閱金花股份公告后發(fā)現,訴訟事項涉及西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因合同糾紛訴訟公司,以及中小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公司提起訴訟。而在金花股份2021年年報預計負債一項中,存在一個“未決訴訟”項目,涉及金額為5845.92萬元,形成原因為中小股東訴訟以及鐘鼓樓廣場訴訟。
記者注意到,導致西安人防辦起訴金花股份的原因,正是涉及鐘鼓樓廣場合作投建的相關事宜;投資者訴訟案件的起因則系金花股份因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于2020年8月4日收到陜西證監(jiān)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金花股份最近一則關于涉及中小投資者訴訟進展的公告,公司收到共計166名自然人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提起訴訟,訴訟標的金額共計約為573.47萬元。目前,該案尚未開庭審理,此次訴訟對金花股份期后利潤的影響尚不確定。
據此,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凡于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間買入金花股份(600080)股票,無論在2020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88)報名,參與索賠。
值得一提的是,金花股份此前曾發(fā)生過實控人變更。根據金花股份今年3月23日發(fā)布的公告,公司原控股股東金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流通股份6689.7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7.92%)被司法拍賣。權益變動后,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股份9460.8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5.35%,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其中,邢博越持有6456.67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7.30%,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4月中旬,金花股份曾發(fā)布公告稱,公司實控人邢博越擬在未來12個月內增持公司股份數量不低于865萬股且不超過173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32%-4.63%。
趙敬國律師指出,金花股份實控人變更不會影響投資者索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