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德“麻煩”重重 律師表示受損股民可訴訟索賠
時間:2022-04-24 19:42:45  來源:大眾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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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ST瑞德(600666,原股票名稱“奧瑞德”)發布2021年年報。該公告第二頁披露了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對于該份財務會計報告出具的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具體來看,ST瑞德因2020年7月17日收到證監會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處以警告和罰款的行政處罰,引發多起中小投資者訴訟索賠。截至2021年12月31日,ST瑞德已對訴訟判決的512起中小投資者訴訟案件計提預計負債4683.45萬元。但由于訴訟事項的復雜性及其結果的不確定性,如訴訟事項的影響金額及完整性等,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用以確認訴訟事項對公司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

此外,2017年7月21日,ST瑞德實際控制人左洪波與萬浩波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2億元,在未經過公司正常內部審批流程的情況下,以公司的名義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最高擔保金額3億元。本報告期內ST瑞德收到法院送達的對外擔保的訴訟文件,涉及訴訟本金2億元。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對此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判斷公司是否還存在其他潛在糾紛,以及前述擔保事項對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

綜合以上兩點因素,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為ST瑞德財務會計報告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記者從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處獲悉,ST瑞德索賠案,目前已有投資者一審勝訴。一審法院除判決ST瑞德賠償投資者部分損失外,原審計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也同時需承擔5%范圍內的連帶賠償責任。據此,律師將把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共同被告。

劉鵬律師表示,本案尚在訴訟時效內,根據一審判決,ST瑞德索賠區間為,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間買入該股票,并在2018年6月2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訴訟。

然而ST瑞德的“麻煩”遠不止此。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婦質押股份已觸及平倉線,且因債務糾紛已導致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輪候凍結),目前,能否解除凍結以及解除凍結的時間尚存不確定性。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執行或強制平倉,則公司存在實際控制人變更風險。

此外,若債權人或受托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公司進行拍賣、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且被法院依法受理,ST瑞德可能存在破產清算風險。

基于上述不確定事項,律師建議此前權益受損的投資者應及時主張索賠,挽回自己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