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證監局向鼎勝新材(603876)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相應罰款。
2021年12月3日,鼎勝新材及公司董事長周賢海收到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原因系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不到一個月后,公司便收到江蘇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江蘇證監局查明,杭州鼎勝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杭州鼎盛輕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旭美貿易有限公司、杭州左岸實業有限公司為鼎勝新材的關聯人,但鼎勝新材未按規定在2018年年報、2019年半年報、2019年年報和2020年半年報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導致前述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鼎勝新材也未對2020年3月1日后發生的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進行臨時公告。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2022年4月21日,鼎勝新材發布關于收到江蘇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根據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款和《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鼎勝新材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鼎勝新材董事長周賢海、資金總監韋敏、時任財務總監宋陽春、財務總監李香分別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70至230萬元不等的罰款。
鑒于公司已經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凡于2019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間買入鼎勝新材(603876)股票,無論在2021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88)報名,參與索賠。
資料顯示,成立于2003年的鼎勝新材是一家專門從事各類鋁及鋁合金板、帶、箔材及其深加工制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是全球最大的鋁箔生產商,產品涵蓋空調箔、單零箔、雙零箔、鋁板帶、新能源電池箔等。其中,空調箔、單零箔以及雙零箔是公司營收的主要來源。
鼎勝新材此前發布2022年一季度業績預增公告,預計實現凈利潤1.8億元至2.2億元,同比增長307.41%至397.95%。公司將盈利大幅提升歸結于兩方面原因:一是,動力電池鋁箔下游需求持續旺盛,公司持續加快低附加值產線轉產動力電池鋁箔,產銷量較去年同期有大幅提升,且電池鋁箔產品附加值相對更高,促進了公司整體利潤的增長;二是,傳統類包裝鋁箔下游市場需求依舊旺盛,公司持續優化產品結構,提升了盈利水平。
趙敬國律師強調,鼎勝新材一季度盈利大幅提升,或將利好投資者索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