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成都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在官網發布《關于支持企業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若干扶持政策》,該政策自2022年5月19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其支持對象為注冊地址和稅收繳納關系在成都市的企業,已享受成都市市同類獎勵政策的,不再重復享受。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北交所上市的可享受本政策。
扶持政策內容如下
一、掛牌上市獎勵
(一)對首次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掛牌進入基礎層的企業給予20萬元補助;對符合條件由基礎層首次調整進入創新層的企業給予10萬元補助;對首次掛牌進入創新層的企業給予3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對發行上市申請被北交所正式受理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三)對在北交所首發上市的企業,按實際募資凈額(扣除發行費用)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350萬元獎勵。對新遷入我市的北交所上市公司,一次性給予3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二、融資支持
(四)北交所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發行公司債、可轉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區域集優票據等進行再融資,按融資凈額(扣除發行費用)投入成都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開展并購交易的北交所上市公司,按實際交易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五)支持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爭取天使投資企業投資,對獲得天使投資機構天使投資的掛牌企業,按照實際獲得天使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經費資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六)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對符合條件的新三板掛牌企業進行投資,按照實際到賬投資額的1%給予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獎勵,每家企業獎勵最高500萬元/年。(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七)加大“蓉易貸”“科創貸”“壯大貸”“文創通”等政策性金融產品對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及“專精特新”企業的支持,創造融資綠色通道,降低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委宣傳部,各區(市)縣政府]
三、后備企業綜合支持
(八)對獲得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鼓勵專精特新企業積極對接新三板、北交所掛牌上市。(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九)支持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設立“專精特新”專板,培育孵化企業登陸新三板和北交所。對首次在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專精特新”專板掛牌的企業,給予每戶1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十)鼓勵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積極與北交所共建“北交所-區域性股權市場互聯互通機制”,充分發揮四板市場塔基作用,率先按照北交所上市條件,先期孵化、培育企業并審查相關項目,推動更多優質中小企業在北交所上市。[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
(十一)構建市政府部門、區(市)縣聯動的動態服務機制,精準扶持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做強做優,精細化完善新三板掛牌和北交所擬上市企業后備資源庫,定期梳理北交所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企業問題并制定責任清單。[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經信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十二)建立健全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建立擬上市企業歷史沿革等相關事項審查確認工作機制,擬上市企業存在的歷史沿革、土地、環保、稅收、社保、公積金等問題定期提交推進國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設聯席會議協調解決。[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成都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相關人員稱,該政策聚焦成都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在新三板基礎層和創新層掛牌、在北交所上市及融資及再融資,以及企業上市流程中的綜合支持配套服務。
主要內容涵蓋以下七個方面
(一)支持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沿用《成都市科技型企業金融資助管理辦法》(成科字〔2020〕16號)新三板掛牌獎勵政策,分層次對企業新三板掛牌進行獎勵。一是對首次掛牌進入基礎層或創新層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的補助;二是對首次由基礎層調整進入創新層的企業給予10萬元補助。即企業首次在基礎層掛牌獎勵20萬元,首次在創新層掛牌獎勵或補足至30萬元。
(二)對企業上市申請被受理獎勵。平移《關于進一步加快建設國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見》(成委發〔2018〕10號)中我市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獎勵政策,對企業北交所上市申請被受理的企業給予100萬獎勵。
(三)對企業首發上市獎勵。平移《關于進一步加快建設國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見》(成委發〔2018〕10號)中我市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獎勵政策,對北交所首發上市及新遷入上市企業及給予最高350萬獎勵。
(四)支持企業開展再融資。平移《關于進一步加快建設國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見》(成委發〔2018〕10號)中上市公司再融資及并購交易獎勵政策,對北交所上市公司開展再融資及并購交易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獎勵。
(五)支持企業進行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一是參照《成都市科技型企業金融資助管理辦法》(成科字〔2020〕16號)相關規定,對獲得天使投資的掛牌企業給予獎勵;二是參照《成都市促進創業投資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成辦發〔2020〕44號)中相關規定,對給予掛牌企業投資的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給予獎勵;三是加大政策性金融產品為企業創造融資綠色通道,降低融資成本。
(六)支持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設立“專精特新”專板培育孵化“專精特新”企業。一是對企業在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專精特新”專板掛牌給予獎勵;二是鼓勵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與北交所共建“北交所-區域性股權市場互聯互通機制”。
(七)優化上市工作服務機制。一是完善擬上市企業后備資源庫,將符合北交所定位的擬上市企業納入后備庫;二是建立擬上市企業歷史沿革等相關事項審查確認工作機制,加快企業北交所上市流程。
文字/文申
編輯/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