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虹計通(300330)近期發布2021年年報。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72億元,同比增長14.6%;實現凈利潤1016.6萬元,同比增長72.82%。
雖然華虹計通業績較2020年有所增長,但公司年報審計機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還是為公司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該強調事項段所涉事項指出證監會對公司的立案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證監會仍未就立案事項給出結論性意見或決定。
2021年11月底,華虹計通曾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鑒于華虹計通已被立案調查,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凡在2021年11月27日前買入華虹計通(300330),無論在2021年11月27日及之后是否賣出,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88)報名,參與索賠。
隨著證監會對公司的立案,華虹計通此前推出的定增計劃也被暫時擱置。2021年4月16日,華虹計通推出定增預案,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價格為7.09元/股,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2820.87萬股,擬募集資金不超過2億元。
趙敬國律師指出,根據《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一條規定,上市公司及其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不得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因此,華虹計通上述定增事項可能將無法繼續進行。
值得關注的是,在2021年年報出爐當天,華虹計通還曾發布一份《擬購買董監高責任險》的公告。根據公告內容所述,華虹計通擬為公司及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購買董監高責任險,年繳納保險費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0萬元,賠償責任限額上限5000萬元。
至于購買原因,華虹計通在公告中給出的理由是“為提高決策效率。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公司風險控制體系,降低公司運營風險和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正常履行職責時可能引致的風險以及引發的法律責任所造成的損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權益,協助相關責任人員更好地履行其職責,促進公司發展。”
華虹計通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關于購買董監高責任險的議案》進行了審議,但由于該事項與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存在利害關系,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對上述事項回避表決,相關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趙敬國律師表示:“上市公司通過購買保險,可將董監高履職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但責任險并不能成為董監高‘躲避’勤勉盡責原則的避風港。”需要注意的是,董監高責任險僅能降低董監高風險操作的經濟成本,但并不能降低法律責任,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的違規被處罰,就不僅僅是經濟處罰,還有一系列的權利剝奪,如計入誠信檔案、譴責、市場禁入,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這些都是保險無法規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