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證券未盡責被列為典型案例 律師表示受損股民可向ST瑞德索賠
時間:2022-04-07 21:54:09  來源:大眾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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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近日發布2021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的違法行為占其中四起。

具體來看,這四起案件涉及藍山科技欺詐發行及相關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案;正中珠江未勤勉盡責案;瑞華所未勤勉盡責案與海通證券未勤勉盡責案。

其中瑞華所未勤勉盡責案是中介機構屢查屢犯的典型案件。2021年,瑞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瑞華所”)在湖南千山制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等年報審計項目中,因存在風險評估程序、內部控制測試程序、實質性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等問題先后多次被行政處罰,合計罰沒1600余萬元。本案表明,監管部門始終緊盯履職盡責不到位、屢次涉案違法的中介機構,依法從嚴追究其法律責任。

而海通證券未勤勉盡責案則是一起財務顧問未有效履行持續督導義務的典型案件。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證券”)在奧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ST瑞德,600666)2017年度持續督導工作中,未對上市公司對外擔保、民間借貸等事項保持充分關注,未對相關事項進行充分核查和驗證,出具的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本案提示,財務顧問應當切實履行持續督導責任,督促上市公司規范運作。

ST瑞德也因虛假陳述行為遭到眾多投資者起訴索賠,目前已有投資者一審勝訴。因未能勤勉盡責被監管處罰,海通證券也被投資者列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根據一審判決結果,凡在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間買入ST瑞德(600666),并在2018年6月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88)報名,參與索賠。

監管層曾多次表示,保薦承銷、審計評估、法律服務等中介機構要歸位盡責,切實發揮好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嚴格履行核查驗證、專業把關等法定職責,督促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真實披露。對于執業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甚至與上市公司等相關主體串通違規的,實行一案雙查,決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