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精達實控人因違規減持被行政監管 投資者索賠仍在征集中
時間:2022-03-24 21:32:51  來源:大眾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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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寧波精達(603088)發布了《關于股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該《公告》顯示,違規行為與股東集中競價減持股份有關。

具體來看,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期間,寧波精達實控人之一鄭功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寧波精達股票1321500股,占寧波精達總股本的0.43%,交易金額為1817.48萬元。而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間,寧波精達實控人之一徐儉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寧波精達股票1889200股,占寧波精達總股本的0.6147%,交易金額約為1883.12萬元。徐儉芬上述減持股份與鄭功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期間減持的股份合并計算后,比例達到寧波精達總股本的1.0447%,存在連續3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數量超過寧波精達總股本1%的情形。

證監會表示,徐儉芬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證監局決定對徐儉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就在證監會下發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兩天后,3月17日,寧波精達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收到股東徐儉芬發來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完成暨減持結果的告知函》。截至該公告披露日,徐儉芬減持股份數量3073200股,減持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1%,本次減持計劃已完成。減持后,徐儉芬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229,39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4%。本次減持價格區間為9.37元/股-11.89元/股,套現金額約為3121.02萬元。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投資者,寧波精達曾于2020年10月21日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被查明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給予寧波精達和鄭良才等責任人員警告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隨著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下達,投資者便開始以寧波精達證券虛假陳述為由向法院提起了索賠訴訟。記者從劉鵬律師處了解到,該案件已在寧波市中院開庭審理,目前還在等待判決,案件判決的賠付金額比例值得關注。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在2016年9月27日至2019年8月20日(含當天)期間買入寧波精達,并在2019年8月21日(含當天)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劉鵬律師提醒投資者,根據新規關于訴訟時效的銜接規定,已經下發行處罰決定的,訴訟時效自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之日起算三年。目前寧波精達索賠案訴訟時效已過半,建議符合維權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及時依法進行維權索賠。

記者 李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