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網上看到關于青島捷能汽輪機集團的優質資產基本都已被低價出售,且提交了破產重組申請。突然產生了種種疑問:
一、作為1950年創建的青島老字號企業捷能汽輪機廠,曾是我國汽輪機行業的重點骨干企業,隨著改革開放的腳步,青島捷能已形成集團化優勢,有多項專利技術,有國內外廣泛的銷售渠道,有被國家、行業、用戶認可的過硬的產品品牌,有年銷售額30億元左右的產能,怎么突然之間就要破產呢?是什么人能讓一個有著如此市場競爭力的企業走向滅頂邊緣?
二、是誰在掌握著企業命運?網上資料顯示,此公司現任董事長宋艷秋在操縱著這一切。難道改革開放至今,公司法基本完善的現在,還有人敢于無視股份公司的法律法規,不開董事會和股東會,不征求董事會成員和股東的意見,獨斷專橫,大搞一言堂,將公司幾十億的優良資產低價售罄后,再不顧公司其他持有62%股權人士的強烈反對,擅自決定走破產程序。她是無知者無畏,還是在知法犯法?
三、原本非常優質的一個企業,在前任去世僅僅四年的時間里,便由年銷售額近30億元下滑到賣光公司優質資產,內外欠款高達30多億元的地步,甚至連工人工資和社保都無力支付。雖然職工怨聲載道,但董事會卻起不到一點扭轉企業敗局的作用,據說,誰提反對意見就開除誰。這種完全背離股份制企業法的行為,怎么就可以這么肆意妄為?
四、青島捷能汽輪機集團有限公司的存在與否,關乎著它產業鏈上百家關聯公司的存續與發展,關乎著上千名職工的工作與生活,關乎著由此引起的多少家庭的生計問題,關乎著這些家庭中的每個子女的教育培養與成長,從而關乎著社會的和諧與安定。這么重大的民生問題,這么有背于國家“一切為了人民”的主政理念的做法,為什么一直任由宋艷秋一意孤行?
五、據說,持股62%的股東們既有資金可以注入,又有專業的技術與管理團隊可以啟用,但卻一直無法按公司法履行各自的責任與義務。一個原本可以廣開言路,群策群力,靠大家的智慧與才能,讓企業生機煥發,但卻讓一個年近八旬古稀開外的老太太,把持著一切,最終把企業和職工推向岌岌可危的邊緣,這種公道,誰來主持?(來源:獨立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