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宣傳層出不窮 凈化環境仍需嚴格審核機制
時間:2022-03-10 08:40:48  來源:北京商報  
1
聽新聞

無證營銷、虛假宣傳近來在一些社交平臺上出現,而這也影響到游客的出行選擇,面對層出不窮的問題,諸多平臺出手了。近日,北京商報記者從抖音、快手、小紅書等多家平臺獲悉,針對一些未取得旅游經營資質營銷旅游活動以及旅游虛假宣傳等方面新規陸續出臺,這也意味著,平臺開始了整治凈化旅游環境。在業內人士看來,除了各大平臺要加強內容審核以外,消費者也不要輕信“低價跟團游”等信息,避免給不法商家有可乘之機。

圖片來源:抖音公告截圖

平臺新規整治

在多個景區、城市、旅行社通過社交平臺宣傳旅游目的地、旅游產品的同時,一些不合理低價游等產品也悄悄地混進了平臺中。近日抖音規則平臺發布了一條《關于開展旅游招徠治理行動的公告》,將重點整治個人或企業賬號在無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抖音平臺發布宣傳營銷旅游活動的內容等。違規的賬號將受到處罰。

對于進行此次治理行動的原因,抖音負責人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創作者在發布旅游招徠、包價旅游等服務信息、提供相應服務時,應具有旅行社經營資質或其他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具有的資質。抖音方面還表示,針對反饋或挖掘的不實信息,抖音相關團隊會快速定位信息源頭,通過權威渠道查證,對不實內容有效處置。

事實上,早在2021年,抖音便對平臺上的低價跟團游等不合理低價旅游產品商品進行了專項治理。此次開展的整治行動,則將目光更多聚集在了無經營執照的旅游產品商家上。

同樣作為短視頻平臺的快手,也對這樣的問題產品“出手”了,日前快手發布了關于打擊違規發布旅游產品信息行為的公告,表示通過技術手段加人工審核的方式對平臺上的相關內容進行了嚴格審查,發現違規將給出視頻屏蔽、違規資料清理等處罰。2022年1月,共處置違規賬號352個,屏蔽違規視頻4140條。

不僅僅是短視頻平臺,作為以“種草”主打年輕人生活方式的小紅書也對平臺上發布的內容開展了多輪整治行動,尤其對一些“虛假種草”展開清理行動,并對出現相關情況的賬號進行了封禁與處理。

業內人士表示,這些平臺出手,對于此前一些無證商家、網紅涉及旅游虛假宣傳確實有了很好的約束。

無證商家屢禁不止

雖然平臺三令五申禁止虛假旅游營銷、不合理低價游以及未取得旅游經營資質開展營銷活動,但仍有一些商家對此類行為屢禁不止。

據文旅部官網去年4月發布的持續推進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專項整治行動報告,無錫走著瞧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網絡平臺,以“直播帶貨”等方式,銷售“貴州黔行走著瞧6天5晚”等包價旅游產品。最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江蘇省無錫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并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前,小紅書也因“濾鏡景點”被網友瘋狂吐槽,甚至有網友表示,小紅書博主發布的“濾鏡景點”筆記與實際落差較大。對此小紅書還發表回應,內部多個部門已經啟動一系列運營活動,鼓勵小紅書發布者做有用而非失真的分享。《小紅書社區公約》還倡議,請盡量避免過度修飾,尤其是在美妝、穿搭、探店等為他人提供建議的領域。

北京商報記者還從文旅部官網獲悉,2021年4月,根據此前公開的治理行動信息顯示,有關部門對715家網站開展集中執法檢查,部署有關地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加強對旅行社自建網站的監管,要求旅行社明示信息,保障旅游者知情權。截至信息發布,各地已責令376家旅行社自查整改,指導旅行社依法注銷93家網站、87個網絡推廣用戶。其中便有通過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直播帶貨”銷售包價旅游產品的案例。可見,未取得業務經營許可便開展營銷活動的旅行社數量還不在少數。

對此,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國文化和旅游產業研究院副教授吳麗云分析指出,“直播帶貨旅游產品”是在疫情期間“走紅”的。一些自認可以吸引大量客流的企業、機構或個人因此發現了“商機”,便通過平臺開始銷售,但是實際上這些商家或個人并未獲得相關資質的旅游產品。當這些內容進入平臺中,就需要平臺與相關部門一起監督整治。

仍需嚴格審核機制

嚴格的審核機制仍是凈化旅游環境的保障。關于平臺發布旅游信息的審核措施,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印發的《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進行了明確規定。

《規定》第十一條指出,平臺經營者應當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地址、聯系方式、行政許可、質量標準等級、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真實性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驗更新。對于虛假旅游宣傳,《規定》指出應當建立公開、透明、可查詢的預訂渠道,促成相關預訂服務依約履行。

那么,治理平臺上出現的“旅游坑”應該從哪里入手?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科學學院院長谷慧敏表示,應重點打擊虛假宣傳,而如何打擊虛假宣傳,平臺對于信息的管控和治理至關重要,對于用戶信息本身的核查及發布內容的核查制度應該越來越完善。而用戶對于旅游景點的“引流”與商業行為之間的分界也應該進一步明確。

對于平臺進一步增加嚴格程度,發布信息的真實性,吳麗云還表示:“重點還是要加強對平臺本身的管控。要強調資質的重要性,發布產品信息的供應商必須要確認是否有經營資質,無資質則不允許發布。”

尚游匯董事長鐘暉表示,傳統的旅游企業需要轉型,在一些平臺推廣旅游產品是一個值得鼓勵的做法。目前在平臺上推廣有問題的旅游產品并不占多數,同時消費者也應該提高自身的辨別能力,不要輕信所謂的“低價跟團游”等信息。同時,平臺還應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相應法律對相關的問題賬號進行處理、懲罰。(記者 關子辰 張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