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淄博住房公積金,6月1日起實施 世界今亮點
時間:2023-04-26 17:54:30  來源:樂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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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


(資料圖)

政策解讀來了

4月26日,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淄博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6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5月31日。

近年來,我市靈活就業群體已成為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新興力量,以靈活就業形式就業的人員群體規模越來越大,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并正常繳費的人員約15萬人。該《辦法》旨在完善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在住房公積金方面的制度,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民生保障功能,幫助靈活就業人員實現“住有所居”。

哪些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與住房公積金制度?

我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并正常繳費;年滿18周歲,未滿法定退休年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市有穩定的住所和較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個人信用良好,自愿遵守本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制度相關規定。

靈活就業人員如何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靈活就業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社??ǖ刃畔?,通過線上服務渠道或到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手續,授權公積金中心通過數據共享方式獲取參加社會保險等相關信息。

靈活就業人員自愿繳存的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如何確定和調整?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在公積金中心當年公布的上下限范圍內,根據其自身能力和意愿自主選擇,不得高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不得低于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我市各區縣最低工資標準。在10% -24%范圍內自主選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在本市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調整期間可調整一次。

靈活就業人員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靈活就業人員可按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規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結清的,其賬戶余額在保留最近1年繳存額的前提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靈活就業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符合哪些條件?貸款額度如何計算?

1.靈活就業人員在本市購買家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至貸款申請之日,本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含)個月以上且個人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在職職工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月份連續的可合并計算;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其他參與合力貸款的人員)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5)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6)有合法、有效的擔保;

(7)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擔保人資產、信用狀況良好;

(8)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2.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繳存賬戶余額、繳存時間等因素掛鉤,連續繳存滿12個月的掛鉤倍數為繳存余額的10倍,連續繳存滿24個月及以上的掛鉤倍數為繳存余額的15倍,最高可貸額度不超過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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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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